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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视动态-反馈】县委巡察组在鹿邑县公安局召开巡察公安局党委反馈会

2018-02-13 14:50 来源: 平安鹿邑

2月12日上午,鹿邑县县委巡察组在我局召开巡察公安局党委反馈会,鹿邑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胡有彩,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宋振宇,鹿邑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何新敏出席会议。第三、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局全体在家党委成员及各科所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局长郑秀峰主持。

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宋振宇对我局巡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电来信、接待来访、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等形式,对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胡有彩同志指出,鹿邑县公安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整治“四风”,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班子和队伍建设风正气顺,公安整体工作有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有缺位,监督责任不到位;二是执行八项规定不够到位;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全面,党的建设有待提高;四是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要求不严,民警岗位交流滞后。 胡有彩强调,一要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三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四要进一步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何新敏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公安局党委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坚持把巡察工作同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一是坚持从严治警,打造对党忠诚、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二是坚持整改落实,坚决保证整改实效。三是坚持铁腕反腐,发挥震慑作用。四是坚持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生态。真正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到全面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 鹿邑县纪检监察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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