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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一学三干”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2021-08-04 09:00 来源: 鹿邑县纪委监委

纪委监委各支部:

为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为民办事的行动自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七一’重要讲话、保持干事干净干练作风”大讨论活动方案》(鹿办〔2021〕9号)要求,经县纪委监委班子会研究决定,机关各党支部要于近期召开“学‘七一’重要讲话、保持干事干净干练作风”大讨论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政治建设、坚守为民情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开展1次集中学习,组织党员认真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并将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七一’重要讲话、保持干事干净干练作风”大讨论活动方案》原文传达,切实读懂弄通。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三) 深刻查摆存在问题。党员重点查摆3个方面问题:

一是在深刻感悟六要义方面。重点查摆是否能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能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工作实践;是否能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否能坚定地传承红色基因;是否能矢志不渝推进现代化建设;是否能坚持自我革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在牢牢坚持五个一和一根本方面。重点查摆能否正确认识发展是第一要务、项目是第一支撑、创新是第一要求、安全是第一责任、环境是第一品牌;能否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抓牢党的建设。

三是保持“三干”作风做到“三结合”方面。重点查摆在强化日常监督提醒,改善政治生态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请党员进行批评。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五)严格抓好整改落实。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党员报告承诺兑现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一学三干”大讨论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支部书记、委员要严格落实参加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在8月6日前对照以上要求召开完毕并把专题组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以纸质形式交至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 鹿邑县纪检监察网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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