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省政府批准沈丘县“摘帽”贫困县,沈丘县在周口市第一个退出国家贫困县。在扶贫工作中,沈丘县纪委监委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的,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畅通渠道,发现问题。沈丘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突出重点,抓住节点,围绕关键点,强化执纪监督,确保扶贫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积极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开通“清风沈丘”举报端口,方便群众以图文形式投诉举报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分类台账,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访、越级访的扶贫领域违纪线索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出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快审实施办法》,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强烈、盯住不放的问题,由县纪委直查快办;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交办、转办;对情况复杂的重要问题线索,实行县、乡协作模式,集中力量,重点办理。同时在乡镇、扶贫重点村设置流动“接访点”,聆听群众诉求,收集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接访群众2000多人次,受理问题线索147件。
二是专项治理,严惩贪腐。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核查,重点查处在扶贫到户资金、危改资金、低保五保资金方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加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惩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人和事。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9个,查处违规违纪案件68件,党纪政务处分107人,其中,撤职2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4人,组织处理11人,移交起诉2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对贪污扶贫款的周营乡大李口行政村原支部书记王爱军,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赵德营镇张大庄行政村原支部书记张俊中套取扶贫资金案,县纪委给予张俊中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三是警示教育,筑牢防线。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对发生案件的乡镇,县纪委及时向所在地党委下发《以案促改通过书》,要求围绕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以案促改。在脱贫攻坚中,县纪委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22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0多场,受教育人数达8000多人次。县纪委充分发挥县“一基地两中心一长廊”(一个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个孝廉文化教育馆、一个青少年清廉爱国教育馆,一个廉政文化长廊)的作用,把县直单位扶贫第一书记、联系非贫困村科级干部和乡镇、行政村一线扶贫干部列为警示教育重点,分批组织干部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和道德熏陶。同时督促各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上好扶贫专题廉政党课,针对全县发生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了基层干部的思想防线,有效防止了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是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形成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出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驻村干部作风督查等一系列制度。协助县委研究出台《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县级落实责任、行业扶贫责任、乡镇具体责任、村级直接责任、部门帮扶责任、第一书记驻村责任、督查巡查责任7项责任,厘清了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驻村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四级书记”抓脱贫的具体职责,构建了县级、县直单位、乡镇、村级、督查巡查组5个层面责任体系。发挥“一案双书”反馈作用,针对近年来县纪委查处的扶贫部门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深挖根源,及时反馈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督促民政、卫生等部门制订《关于医疗卫生扶贫实施方案》《关于教育扶贫资助实施方案》等制度,切实从源头上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