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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加强对巡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

2018-10-12 18:16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河南省鹿邑县把培训、管理和监督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严把培训关,增强战斗力。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以及中央、省委巡视机构领导讲话精神作为学习重点,提高巡察干部业务素养。加强针对性知识培训,在巡察前,围绕被巡察单位各项业务,组织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培训,抓住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做到出发前心中有数,进驻后准确发力。

严把考评关,增强凝聚力。制定《县委巡察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采取组与组互评、领导点评、巡察干部参评的方式,重点对巡察报告质量、移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绩效考核。在非巡察期间,注重加强日常考核管理,把日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档案。

严把监督关,增强约束力。要求全体巡察干部严格遵守《鹿邑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县委巡察督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非巡察期间,加强巡察干部日常管理,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巡察过程中,巡察办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巡察单位采取无记名问卷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巡察组工作开展和遵守纪律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马上提醒,有疑点就约谈警示,多拉“警报”,多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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