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考评办法内容全面、实用性强、指向性广,从制度上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作了规范和指导,今后我们开展工作更有动力和方向了。”谈到已经施行的《县(市、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鹿邑县纪委监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说。
今年年初,周口市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出日常考核平台。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依托该平台,立足工作职责,着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大局,出台《考评办法(试行)》。
工作“指导册”。《办法》基于可量化、易操作原则,梳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重点与工作流程,从监督权限、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监督力量到具体业务操作等方面作了详细解释说明,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守好“责任田”,消除以往“不懂监督”“不会监督”的工作盲区。
业务“指挥棒”。《办法》坚持“业务清单化、绩效可视化”标准,聚焦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日常监督和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为基点,建立了涵盖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填报、以案促改、廉政意见回复、日常抽查检查、建章立制等评价指标的全流程监督考评体系。《办法》规定考评总计110分,共有基础项目、激励项目、约束项目三部分,每部分依据工作绩效要求,设定相应分值。此外,《办法》进一步细化了考评指标、考评方式以及考评结果运用等内容。
业绩“紧箍咒”。《办法》突出乡镇纪委管理,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乡镇纪委进行业务考核纳入考评体系,并赋予较高权重,倒逼县级纪委监委强化对乡镇纪委的监督管理,推动基层监督责任落实见效。同时,《办法》明确约束项目范围,对因落实监督工作不力而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形作了相应规定。
考评办法的出台,强化了市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实现了以考评制度建设促进监督效能提升,构建了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贯通联动机制,对“做活”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一盘棋”具有指导意义。(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