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市纪委9月7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违规接待;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迎来送往;严禁违规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肃党风党纪整治超标准接待违规吃喝”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通知和党规党纪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