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文化

清风明月过中秋

2024-09-14 11:50 来源: 周口市纪委监委

月光如水,清风徐来。中秋佳节,自古以来便是中华民族团圆与情感的象征。从“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怅惘,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祈愿,中秋之月,不仅映照了人间的温情与祥和,也映照了党员干部应当秉持的清风明月般的廉洁与担当。

古韵今风,传承廉洁美德。自古以来,廉洁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静以修身,俭以养德”,诸葛亮在《诫子书》中的这句话,道出了古代士人对于廉洁自律的重视。历史长河中,无数先贤以清廉为人生信条,树立了不朽的丰碑。从春秋时期的晏子“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到明朝的于谦“清风两袖朝天去”,他们的事迹如同璀璨星辰,照亮了后人前行的道路。我们应当时刻铭记历史,以古人为镜,自觉抵制诱惑,坚守廉洁底线,让清风明月成为心中不变的追求。

清风明月,映照廉洁之心。“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苏轼笔下的清风,寓意着内心的宁静与淡泊。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这份宁静与淡泊正是对初心使命的坚守。中秋之夜,当我们仰望那轮皎洁的明月时,不妨也回望一下自己的内心,审视自己是否还记得当初为何出发,是否还在为人民的幸福而努力奋斗。在这个充满诱惑的节日里,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节日腐败”。要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

责任担当,书写廉洁新篇。“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与担当。中秋佳节,不仅是家人团聚的时刻,也是党员干部展现责任与担当的重要舞台。我们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清廉的形象,投入到工作中去,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要积极倡导和践行廉洁文化,通过举办廉洁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风尚,让廉洁之花在中秋之夜的清风明月下绽放得更加绚烂多彩。

清风伴明月,廉洁过中秋。党员干部的廉洁与担当如同这轮明月一般皎洁明亮,在这个充满诗意的节日里,让我们共同守护那份清风明月般的纯洁与美好,以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奋发有为的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让中秋之月不仅照亮人间的团圆与温馨,也照亮党员干部心中的廉洁之路,并以明月为镜,照己鉴人、共沐清风。(陶宗海 华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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