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以及其他职能部门“多头”受理、重复件“交叉”处置、汇总统计上报数据“两张皮”的问题,县纪委五措并举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有效提升了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工作,对问题线索的处置、保管、登记、查询,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专人管理,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统一接收处置和分流移送,通过其枢纽作用,实施从“进口”到“出口”的全程监管,严格落实保密纪律,促进问题线索管理工作依纪依规进行。
二是建立管理台帐。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问题线索,包括信访室、纪检监察室以及其他职能部门掌握发现、巡视巡察移交、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同时建立线索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处置编号、线索来源、领导批办时间、初核、立案、查结、移交审理等内容,并逐件扫描、复印留存。
三是科学分类处置。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提出处置建议。其中对拟立案、初步核实类线索,实行重点处置;对谈话函询类线索,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制作问题清单;对暂存类线索,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随时汇总新的信息;对了结类线索,经主要领导同意后,集中清理存档。
四是全程跟踪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履行备案程序,随时掌握案件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一般性问题线索要求十五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可超过一个月。对超期案件采用电话督办等方式催办。对上级领导批办件、人访件、巡视巡察转办件等问题线索重点督办。
五是注重综合运用。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问题线索,不搁置线索,注重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的综合运用。立足抓早抓小,把握“四种形态”,对反映问题笼统或者查清了只能给予批评教育或其他组织处理的问题线索,充分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及时了结,避免线索长期积压。按照纪律审查“短、平、快”要求,在保证纪律审查质量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确保形成问题线索高效处置、纪律审查程序规范、“四权四有”有效监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