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沈丘县纪委及时找准职能定位,深入研究方法对策,积极采取四项举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念好“紧箍咒”。制定出台《沈丘县脱贫攻坚督导问责实施意见》,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截留私分、以权谋私等问题,划定责任界限,明确处理办法,真正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广大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强化宣传引导,打好“预防针”。通过宣传栏、网络媒体、墙体标语和漫画、廉政读本等形式,对党纪条令及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情形进行广泛宣传。累计印发袖珍读本10000余册,刷写墙体标语30000余条。同时通过“12345”热线、微信平台等方式,鼓励群众对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举报,营造全民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当好“啄木鸟”。由县纪委牵头成立12个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问责、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已开展督导检查360多次,发现并反馈问题线索56件,移交26件,约谈单位一把手30人次,约谈函询其他干部10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
强化问责查处,架好“高压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查实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并利用简报、微信平台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14起,党政纪处分27人,移交司法机关7人。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五保不公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查出违规吃低保92户,对64名村干部、14名民政所长实施责任追究,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