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郸城县纪委监委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将案件评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抓手,多维发力,推动案件质量实现系统性提升。
针对以往“坐等送审”的传统模式,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主动前置”的质控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审批后,审理室提前介入,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定性量纪等关键环节提出书面或口头意见建议,避免“带病”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将质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与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的常态化会商机制,定期就法律政策适用、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共性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凝聚共识,统一尺度。
为筑牢案件质量根基,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制度指引,健全案件内审员制度,择优选拔40名在材料综合、案情分析、证据把关、沟通协调、纪法运用等方面能力突出的业务骨干担任内审员,围绕各部室自办案件及协作区“乡案县审”案件进行审核,重点对文书格式、事实证据、程序规范、定性量纪、法规适用等方面进行自查自评,严把案件质量关。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评查整改,由审理室主任或业务骨干带队,抽调2名审理人员组成流动“评查指导组”,评查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设置30余项评查指标。一方面,轮流深入一个乡镇,现场查阅卷宗、与办案人员面对面交流、即时反馈问题;另一方面,召集一个承办案件较多的委机关部室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对其近期办结的若干案件进行“解剖麻雀”式评查。
干部队伍建设是提升案件质量的关键点。该县纪委监委开展“审理微课堂”,改变传统大班授课模式,利用每周例会前后半小时,由室主任或业务骨干围绕一个焦点问题、一份优秀文书、一个典型案例进行精准讲解,内容短小精悍、针对性强。推行“跟案学习”。分期分批抽调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到县纪委审理室,以干代训、实战练兵,参与具体案件审理,促进条线业务能力整体提升。
“提升案件质量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攀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上下功夫,以打造‘铁案’为目标,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淑洁 王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