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纪委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实践,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三小三早”,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工作实效。
小苗头早提醒。紧紧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和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领域,紧盯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廉政风险防控关键环节,坚持违纪现象必谈、问题线索集中必谈,并实行抄告制度,以“抄告单”的形式将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在作风检查、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抄告县委、县政府分管或联系领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以“抄告单”形式函询苗头性问题19起。
小错误早纠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工作中存在不正之风、不廉洁行为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在执行党的政策以及干事创业中出现的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的,在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轻微问题、尚不构成违纪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及时纠正。截至目前,共诫勉谈话46人。
小问题早查处。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在外围证据调查核实后,实行快查快办,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小案酿成大案;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释放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截至目前,已对26人进行快查快办,其中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