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长垣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长垣市苗寨镇梁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梁守坤等人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期间,梁守坤和支部委员梁京涛、梁绍杰以及村委委员李巧仁等人共同商议,先后以维修房顶、清理河道等名义签订虚假合同或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5220元,用于支付违规吃喝费用。梁守坤、梁京涛、梁绍杰和李巧仁等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梁守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京涛、梁绍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巧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2.长垣市常村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刘玉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之间,刘玉民先后通过虚列单位维修线路支出、伪造单位粉墙及购买水泥款等形式用公款报销个人吃喝等费用共计8556元。2022年3月,刘玉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3.长垣市张寨供销社主任朱国强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至2020年期间,朱国强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吃喝招待等费用共计13000余元。2021年5月,朱国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个别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上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这些案例反映出当前基层一些“四风”问题多发易发。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就是要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