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我市召开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辉县市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新乡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就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市委书记郭书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彦斌主持会议。
郭书佩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省委第一巡视组此次巡视辉县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发人深思,不仅是对我市扶贫领域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我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认真对照,主动认领,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试金石”,作为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难得机遇,坚持全面整改、普遍整改、全方位整改,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持续优化政治生态,通过整改把各级党组织建设好,把干部队伍建设好。
二要强化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整改落实。针对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辉县市扶贫领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4个方面整改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共梳理出49项整改任务,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做到让每项整改任务都落实落地、每个问题都见底清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坚持、六个着力解决”: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坚持以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没有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市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的问题;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着力解决不能以高质量党建保障高质量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坚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不严不实,聚焦深度贫困问题不够的问题;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着力解决扶贫领域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抓得不力问题;坚持提升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三要严格工作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严格的工作标准是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保障,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讲认真、求实效、抓提升,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强化领导,提高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讲认真,坚决做到“四个防止、五个坚决避免”,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以共产党人最讲认真的态度,以积极有为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担责担难的精神,始终以敬畏之心扛稳整改责任,注重效果、勇于攻坚、全员投入、守土有责,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向省委、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要求实效,把严和实的要求体现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要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要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构建管党治党的常态长效机制。要抓提升,切实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县域治理“三起来”和乡镇工作“三结合”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市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郭书佩最后强调,做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担当负责的自我革命精神,以一抓到底的坚定整改决心,把各项整改任务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巡视整改高质量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努力为中原更加出彩增光添彩。
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刘彦斌强调,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将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市委常委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本地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全力保障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要突出重点,抓好党建,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勇于担当负责,敢于真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慧敏宣读《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辉县市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
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委和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分管扶贫副职,各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79个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