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辉县市纪委监委对辉县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王作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作良简历
王作良,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河南辉县市沙窑乡石门郊村人,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
1975年7月至1976年9月任辉县市后庄乡村医;
1976年10月至1979年12月河南省焦作卫校中医专业学习;
1979年12月至1982年2月在西平罗乡卫生院工作;
1982年3月至今在辉县市人民医院工作,曾任中医科医生、预防保健科主任、门诊部主任、医院感染办主任,2000年4月至2008年1月任院长助理,2008年1月至今任副院长。
2017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被返聘继续担任副院长职务。
2017年8月至今任辉县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委员。非人大代表,非政协委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辉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作良开除党籍处分;建议辉县市卫计委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