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0日至8月1日,上级部门对辉县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暗查期间,王杰增对环保工作思想不够重视、心存侥幸,认为南寨镇属于山区,涉污企业、工业较少,辖区内不会发生环保问题,未严格按照要求每月月初、月末对辖区进行环保巡察,履职不到位,暗查组在南寨镇辖区内发现辉县市342国道三郊口四亩地村附近路北现场有钩机露天作业,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辉县市342国道三郊口村境内路两侧多处物料露天堆放,无任何防治扬尘措施;三郊口上腊江村进口向上200米处现场铲车露天作业,无任何防治扬尘措施问题,影响了我市的整体形象。2020年9月,王杰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警示教育】王杰增作为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不正确履行环保监管工作职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反映其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党员干部要举一反三,引 以为戒,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我市城市功能定位,提高城市发展规划水平,提升城市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