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辉县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宁兴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2018年10月15日晚,辉县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宁兴民承包经营的辉县至郑州的客车豫G69029坏到郑州,宁兴民驾驶辉县市城管局公务用车豫GA590H去处理,行驶至郑州市迎宾路时,客车已找人修好,宁兴民随后驾驶豫GA590H返回辉县。宁兴民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宁兴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辉县市城管局给予宁兴民政务记过处分,公车私用形成的200元燃油费,由本人上缴国库。
【警示教育】“五一”期间,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时时处处自警自省自重,为务实勤俭、文明廉洁过节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