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王贵林违规为自己及家人3人办理了低保,并违规领取2007年3人低保金共计1080元。2008年春节村上发放过节慰问金时,王贵林将自己的低保金1080元用于为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2008年3月份新乡市民政局、辉县市民政局及西平罗乡民政所到东峪村调查低保情况,发现王贵林的低保不符合规定,责令民政部门取消了王贵林名下3人低保。经查,王贵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2月10日,辉县市西平罗乡党委给予王贵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警示教育】低保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更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保障资金。只有保护好群众的每一分“救命钱”,扶贫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