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辉县市纪委关于对辉县市黄水乡白马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玉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20-03-30 18:00 来源: 辉县市

关于对辉县市黄水乡白马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玉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张玉宝任黄水乡白马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某饭店负责人王××在未从事禁烧、清淤等村务工作的情况下,张玉宝安排村报账员以王××参与禁烧、清淤等制作务工表,经其签字后记入村账报销,用于结算村干部在该饭店的吃喝开支共计2070元。张玉宝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违规公款吃喝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张玉宝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辉县市纪委给予张玉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我约束,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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