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辉县市百泉镇原党委委员张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2013年11月至2017年4月,张军任百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主任科员期间,先后四次接受百泉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安排到厦门、杭州、昆明、腾冲、西双版纳等地旅游、考察活动,旅游费用由该村党支部书记个人支付。张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此外,张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1月,辉县市纪委监委给予张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我约束,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