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6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8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第二巡察组2019年5月8日至6月14日,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8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2019年8月29日进行了巡察整改约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四大方面7个问题。我局党组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逐项整改,根据约谈会提出的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目前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正视问题,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中心位置
巡察组反馈给我局的意见客观中肯,巡察约谈会给我局提出的问题更是切中要害,我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并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局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坚定整改决心。我局党组正视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坚决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8月20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巡察约谈会后,8月29日针对约谈提出我局存在整改启动动作慢、报的材料虚的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措施。修改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书,重新签订、上报,并将整改台账进一步修改完善。新的方案更注重实效,更有可操作性;新的责任书按照存在问题的四大方面进行制定,更具体细化;新的台账体现整改进度情况,更为动态。党组书记带头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坚定整改决心,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中层干部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整改任务。在局党组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按照反馈的四个方面7条问题,制定了19条具体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动态体现整改任务推进情况,保障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有序进行。
(四)抓实整改落实。局党组发挥表率作用,在全面落实整改的过程中,召开4次党组会议,下发2份党组文件,全程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4次全局会专题传达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或完善了7项各类制度,并将原有制度和新制度制作成《工作制度汇编》下发到全局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全局整体推进整改落实的局面。
二、整改情况
(一)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局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导权掌握的不牢,政治敏锐性不强,宗教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不牢,对意识形态渗透、干扰的表现认识不清,听之任之。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一方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另一方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规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注重宣传和教育,主动掌握思想阵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内容和中央、省、市及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全局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对学习效果的测试,一方面督促大家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一方面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9月6日在全局开展了一次意识形态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内容测试。三是制定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特别是对宗教意识形态思想防线不牢的同志每月进行谈话一次。9月6日开展例行谈话一次,帮助其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信心。今后按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宗教意识形态问题苗头和其他党派人员每月开展一次谈话。
(二)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2.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抓党员教育工作不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抓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党支部工作汇报,每月与支部书记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每半年对全体干部通报一次履责情况。8月29日召开党组会,听取支部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9月6日召开全体会,党组书记对全体干部通报了上半年党建履责情况。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上半年已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列入党员“党内法规学习年”学习计划。三是完善我局《党组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由党支部书记周建斌同志分管党建工作。《党组议事规则》以建立并下发全局。四是加大党员教育工作力度,将党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探索新的学习形式,并及时组织测试,评估学习效果。本局《党员学习制度》已建立,并定期组织党员学习。9月12日开展党员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支部未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支委会与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混淆,记录混乱、不规范,个别党员不知道什么是“三会一课”。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健全会议记录本,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党课,并做好会议记录。由于我局党员人数限制,经区直机关工委同意,确定我局不再划分党小组,应每月召开的党小组会开成党员大会。对我局的“三会一课”制度进行修订,今后按制度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的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包括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制定工作计划、对重要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对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负责,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4.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4.1廉政谈话记录弄虚作假。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开展党组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各科室同志、支部书记与党员交心谈心,讨论交流思想,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防范廉政风险。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并严格按照要求专人负责记录谈话内容,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谈话情况。目前《谈心谈话制度》已建立,上半年中层干部任职谈话中应涉及的廉政谈话内容已补充完善。9月11日已开展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的、党组书记与中层干部的、党组成员与中层干部的廉政谈话。
4.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4.2制定制度照抄照搬。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改变传统工作作风,起草文件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不搞假、大、空,切实提高制度的操作性、指导性。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公文管理制度》,所有制度、文件、资料印发前开展自查、互查,杜绝照抄照搬。所有发出、上报的文件都要有科室领导、分管领导签字把关。
4.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4.3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辣味不足,“理论学习不够”成为自我批评的高频词,“红脸出汗”效果达不到。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坚持不懈地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敢于动真碰硬,防止避重就轻。杜绝批评与自我批评蜻蜓点水、支差应付,不达“红脸出汗”效果决不罢休,坚决杜绝走过场。二是9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全体党员提交个人发言材料,个人发言材料由支部书记审阅,不达效果推倒重来,坚决杜绝“理论学习不够”作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唯一一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对照检查。邀请区纪委第二协作区马组长列席。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全体党员参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诚帮助同志,防止好人主义。
5.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该问题在巡察期间下达立行立改,当时已追缴资金2325元上缴财政。
(六)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6.针对“差旅费审批手续不规范”。抽查凭证发现多笔差旅费审批单未见领导签字、未见出差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审批单。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对近三年差旅费审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出的22人次出差的出差审批单、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审批单不全的进行补充,对审批单缺少领导签字的进行补签。二是印发《红旗区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新乡市红旗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到全局每一个人,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
7.针对“保密意识欠缺”。局党组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防护不到位。未建立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无收发文登记,无专人管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员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局内保密工作。今后涉密文件资料与其他文件分开保管,严格涉密文件资料的收文、发文登记管理,入柜落锁。二是9月10日组织全局开展了一次保密学习,普及保密知识的同时提高保密意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07363;电子邮箱:hqqtj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