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纪委关于“五一”前后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5-06-10 09:54 来源: 新乡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各派驻机构:
  “五一”前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采用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对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为严明纪律,切实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纪检监察机关对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现将“五一”前后查处的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人防怡园商城工作人员王振海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2日,值“五一”节放假期间,市人防怡园商城工作人员王振海驾驶豫GD0396单位值班车辆,于9:30到我市丽华小区其朋友家中谈事、吃午饭,王振海于当天14:34驾驶该车离开丽华小区。2015年5月18日,市人防怡园商城决定给予王振海警告处分,追缴车辆使用费。市人防办对人防怡园商城经理程学洪予以诫勉谈话。
  封丘县教育体育局曹岗乡中心小学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曹岗乡中心小学分别于2014年11月16日,向参加月考改卷的教师发放补助2400元,2014年12月28日发放2800元,2015年2月6日发放2800元。自2014年10月起,该校对负责并参与卫生评比检查、布置学生书写园地、复印学生补考试卷、仪器安装等工作的教师发放补助2080元。2015年4月22日,封丘县教育体育局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学校校长孙鸿警告处分。
  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我约束,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中共新乡市纪委
201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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