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2015-09-30 16:09 来源: 新乡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9月17日,市纪委再次通报了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这四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获嘉县发改委违规收取赞助费案件。2011年至2013年,经获嘉县发改委原主任王志宏与副主任李庭君、农业经济股原股长沈宏羽协商,该委以赞助费等名义收受获嘉县千亿斤项目工程各标段施工方费用共计40.5万余元。2012年,获嘉县发改委以赞助费名义收受一名申报生猪标准化饲养建设项目的村民12万元。对以上单位受贿行为,王志宏应负直接责任,在此期间,王志宏还收受他人贿赂64万元。2014年5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获嘉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志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11月,获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志宏有期徒刑16年6个月,以单位受贿罪判处李庭君、沈宏羽二人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2月,获嘉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庭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沈宏羽(非党员)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牧野区卫生局乱收费、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2014年4月至12月,牧野区卫生局在对辖区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换发期间,违规收取276家医疗机构材料费10.2万余元,不开具任何收据。对此,该局会计母晓倩应负直接责任,牧野区卫生局原局长袁昶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期,牧野区卫生局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印制办公标牌、病历、卡片等材料,支付印刷企业6万元。对此,袁昶旭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2月,牧野区纪委给予袁昶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牧野区监察局给予母晓倩(非党员)行政警告处分。
  卫辉市粮食局人事科工作人员海文彬冒领死亡职工养老金、生活补助案件。2013年7月,海文彬得知该局某在职职工于2013年2月份死亡,遂从其家属处收回职工生活补助工资存折;2013年9月,海文彬违法给该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至案发时,海文彬利用职务便利,共冒领该死亡职工生活补助工资0.144万元,骗取养老金1.6万余元。鉴于海文彬主动投案、案发前将所有贪污款项全部退回等情节,2014年12月,卫辉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海文彬免予刑事处罚。2015年7月,卫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海文彬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党支部原书记赵建伟贪污借款利息案件。2012年10月、12月,南鲁堡村村委会经开会商议并报耿黄乡政府同意后,分别将凤泉区政府划拨的700万元和300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有偿借给两家公司使用,协议约定按每月1%利率支付利息。赵建伟利用职务便利,个人额外收取两家公司每月0.2%至0.3%利息,截至2013年9月和12月两笔借款到期,共收取利息39万元。2015年1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赵建伟有期徒刑8年。2015年4月,凤泉区纪委给予赵建伟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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