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纪委三项措施 贯以“治病”理念 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2015-10-16 09:49 来源:
未知
2015年以来,辉县市纪委把党员干部违纪作“病态”,贯以“治病”的措施理念,以纪律审查为主线,正风肃纪,抓早抓小,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以纪律审查作“猛药去疴”。把纪律审查作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猛药”,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力度。2015年1-9月份,新立案件193起,党政纪处分193人,较去年同期增长58.2%。其中,重处分63人,贪污贿赂案件66起,查处乡科级干部28人,实施两规措施8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查处了计生、公安系统索贿受贿案件,党政纪处分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推行“一案双书”和说理性处分决定,下发说理性处分决定18个,对21个单位提出纪律审查建议。
二、以专项治理作“对症治疗”。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检查,正风肃纪,营造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2015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4个,党政纪处分12人,组织处理22人。通报批评单位19个,涉及97人。开展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治理,开展涉农资金、涉医领域、“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着力营造各关键领域“不敢腐”的氛围。
三、以责任追究作“专门医嘱”。把全面严肃追究“两个责任”作为专门“医嘱”,强化党委、纪委责任意识。2015年以来,严格“一案双查”,追究单位党组织23个,追究党组织负责人9人次,纪委负责人8人次,分管领导6人次。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约谈8个乡镇、5个市直单位“一把手”;围绕信访突出问题,约谈有关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8人次;结合纪律审查,市纪委班子分区对全市97个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