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2018-05-08 18:26 来源: 辉县市纪委监察委

  “在权力清单面前,村干部干事规矩了;群众办事方便了”,这是“权力清单”实行以来辉县市农村广大党员干部的普遍感受,辉县市纪委监委以村级“小微权力”组织监督模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规范和保障村级组织和干部权力运行。

  厘清权力清单。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在清单面前,村干部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一目了然,履职规范了;群众有事找谁办、怎么办,一览无余,办事方便了。有效遏制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面落实公开。按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各乡镇将充分运用“互联网+”,紧紧围绕农村基层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危房改造、五保低保等群众关心的事项,编制农村流程图,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并将运行情况纳入“共城清风”网站“阳光村务”板块,最大限度上网公开,阳光晒权,做到权力清单、政策规定、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

  理顺运行机制。辉县市纪委全面总结冀屯镇“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试点经验,出台《辉县市深入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压缩暗箱操作空间。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按照调研部署、组织实施、审核验收、巩固提升分四个阶段在全市全面铺开,力求达到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廉洁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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