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延津县纪委监委从2月6日起至今,紧盯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车、隐蔽场所公款消费等问题,在全县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
县纪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派”和“驻”的优势,对派驻单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公安、工商、国税、事管等职能部门监管作用,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科技手段,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执纪监督室“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查阅票据等形式,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重点见实效。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春节假期全过程,此次共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17个,出动60余人次,检查单位33家,检查工作将持续至3月5日。下步,县纪委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