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辉县市纪委以查办案件为中心,明确突出查办信访问题案件重点,探索强化查办案件能力的方法,大力抓好办案安全工作,形成了稳步提升查办案件工作水平的科学机制。
一、集中查办疑难信访案件。辉县市纪委以纠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以问题解决、息诉罢访为目标,认真落实信访举报五项机制和“两访”问题排查制度,坚持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大力推广一线工作法,全力以赴化解信访问题。同时,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直接包案,努力实现了“零非访”。
二、采取三项措施,完善机制强化办案能力。一是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税务、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坚持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凝聚反腐败合力。从全市各部门选拔120人,建立了能力较高、相对稳定的陪护队伍,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加强培训,实现了陪护人员的“统一调度、异地使用”。二是完善办案运作机制。在机关进一步落实全员办案机制,对受理的群众举报、上级批转的案件线索,除办公室外,由其他各职能室集中办理,形成了以三个案件检查室为主、机关各室共同参与的办案格局,确保办案力量。在基层,实行案件交办、领办和协作区办案等有效做法,强化办案协作和指导,排除外界干扰和阻力,提高成案率。三是严格案件线索管控。严格执行中央、省、新乡市关于案件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相关规定,统一归口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对每一件线索有效管控。严格规范线索统计,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留存、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每月统计上报市管干部和其他党员干部举报线索,做到统一登记、统一保管、统一汇总、统一报告。
三、抓好三个细节,确保实现办案“双零”目标。一是坚持抓好办案人员教育。专门组织机关办案人员到省纪委接受培训,坚持抓好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护人员、安全监督员进行案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案件跟踪教育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案件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及时整改和防范。二是严密抓好办案场所管理。2014年5月,辉县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中心投入使用,在全市选调了16名事业编制人员。该中心内设3个各自封闭的办案区,17个“两规”间、7个监控室及配套设施,既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基地,又是一处设施标准、设备一流的现代化办案中心,有效保证了办案安全。三是抓好创新审结案件工作方式。所有查结案件统一归口,做到统一审核量纪、统一案卷组装、统一归档保管。结合实际,实行了案件移交预审制和“三结合”审理制,层层把好案件材料关、手续程序关和定性量纪关,保证了案件审理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严格落实处分决定送达回执、执行情况报告、装档报告等制度,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案件审理保持了零错案、零申诉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