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四步”入手 让“咬耳扯袖”常态化

2016-10-21 15:28 来源: 未知
今年以来,卫辉市采取四项措施,围绕“四种形态”要求,强化规矩纪律意识,把“预防针”打在前边,时刻为党员干部绷上一道“红线”。 
  
一是拓宽渠道,发现苗头及时跟进。注重从专项监督检查、巡查、纪律审查中挖掘问题线索,畅通与公检法等机关问题线索移送通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并从中筛选出党员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二是规范流程,谈话函询有章可循。按照《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对象、方式、内容、时限、程序和纪律要求。并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谈话函询后,对举报不实的及时给予澄清;对主动说明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在处理上视情节从轻处理;对于函复没有问题但经核实后发现问题的,从重处分并列入个人廉政档案,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和纪律性。
  
三是准确运用,谈话函询常态化。对信访举报件,通过责成问题说明、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告诫;对于涉及到的单位,发出《检查(监察)建议书》,责成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反馈处理结果或情况说明,把纪律挺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之前。
  
四是注重实效,分类督促整改。在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有效的举措来确保谈话函询的实效。对谈话函询后未发现严重违纪行为的,要求谈话函询对象按要求对轻微违纪问题作出整改,报经领导审核后作了结处理;对确有错误但不够纪律处分的,责令限期改正或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诫勉谈话;对说明问题存疑或故意回避隐瞒事实的,开展初步核实或立案,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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