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药去沉疴,重典治顽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挺纪在前,铁腕惩腐,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收获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甘桂玲、周庆民、王宝震等一批职级较高、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被从严从快查处,持续释放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重拳出击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9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47人,其中重处分1347人,轻处分5600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3人。
数据的背后,凝结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正风反腐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业抓主责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更是向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厚重答卷。
“不敢腐”源于高压震慑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必须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保持铁腕惩腐的高压态势,营造不敢腐的氛围。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的原则,落实“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以一记又一记的反腐重拳,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在执纪审查中,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重点查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行政审批,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行为,持续放大“不敢”效应。同时,注重转变执纪审查方式,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重点查处违反“六项纪律”行为,实现纪法分开、快查快结。
辉县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秦春明,利用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开发商现金、购物卡,并违规经商办企业,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2016年3月,秦春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处分县处级领导干部144人,其中“两规”县处级领导干部27人。
“老虎苍蝇一起打”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6年4月4日晚上,位于辉县市西南的占城镇大占城村,村民将村内的烟花爆竹购买一空,一时间鞭炮齐鸣,响彻夜空,次日燃放规模更大。村民连续两天的狂欢庆祝,不是在欢度节日,也不是婚丧嫁娶,而是在庆贺辉县市纪委对该村支部书记刘晏的立案调查……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让“蝇贪”无处遁形,让基层群众更多感受到了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
围绕扶贫、涉农和民生领域群众关注和反映集中的热点焦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站长、股长、所长、校长、院长等“小官贪腐”问题,重点查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针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推行乡镇办案联动协作模式,整合力量,集中向群众身边“蝇贪”亮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处分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共680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53人,一般干部2017人,其他人员3633人。平原示范区桥北乡老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葛百祥冒领残疾儿童低保金,辉县市占城镇大占城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宴贪污、侵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件等基层腐败案件的查处,有力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从正风反腐中有更多获得感,切实提升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得到很大提高。
“四种形态”彰显标本兼治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
新时期,中央纪委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这是监督方式上的重大创新,突出了关口前移、精准执纪的管党治党理念,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划出管控“量变”防止“质变”的路线图,迈出了从严治党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坚实步伐。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和方式,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执纪审查工作的标准,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小病要早治,对轻微违纪决不能放任自流。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着力构建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2015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新乡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针对反映党员的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0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348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5602人次,第三种形态682人次。在前三种形态层层阻断的基础上,用第四种形态兜底惩戒,持续高压态势不放松,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天网行动”奏响时代强音
反腐工作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大合唱”。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切实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相关职能单位的密切配合,推动依纪依法、协同高效办案。
2015年4月29日,在河南省“天网行动”首批追捕名单中,大唐电力河南分公司市场部原工作人员杜洁榜上有名。市纪委受领任务后,下达了首战必胜的追捕令。在市追逃办的统一领导下,市县两级检察、公安部门精心挑选13名业务骨干组成追逃专案组。经过两个月的布控与蹲守,杜洁被锁定在藏身之处后,办案人员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市纪委有关领导表示,无论是“猎狐行动”,还是“天网行动”,比抓捕多少外逃贪官更有价值的是对腐败行为的震慑作用。因为,只有让更多的官员清醒认识到腐败之后无处遁形,才能真正形成“不敢腐”的高压震慑。用严肃执纪治病救人,用案件查办重拳出击,用“天网行动”断其后路……
新乡市已经为腐败分子布下了一张看不见却疏而不漏的“天网”。(作者: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