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监委委员 张业兵
2022-08-15 17:00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市监委委员 张业兵

 

按照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实地观摩了安阳县高庄镇胡官屯村、白璧镇西裴村、崔家桥镇双塔村在打造村级产业园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壮大集体经济方面的示范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乡村振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基层治理体系等有了更加全面、全新的感悟和认识。现结合所学所思,谈几点体会和感受。

一、必须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展望未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仍然需要我们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并贯彻各项工作的始终。

担当好职责使命,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深刻印在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这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任务。做到“两个维护”,内在蕴含着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通过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障党中央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制定的利民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行使好“治权之权”,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时时标注于行。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权力正确运行。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要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如果权力没有用来增进人民福祉,就是用权者的不作为;如果权力被用来谋取个人私利,就是用权者的乱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根本标准,依规依纪依法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确保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维护好群众利益,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处处落实于事。在定措施、作安排、抓工作中,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正风肃纪反腐事关民心所向,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统一起来,从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创业就业、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事,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必须健全基层监督体系,以有力监督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我们安阳这几年积极探索整合运用监督力量、努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比如,全市范围内推行的“智能公章+”系统,实现对41项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督全覆盖;探索制定《关于推进高质量监督的实施意见》,以硬举措推动监督走深走实等等。但基层监督仍然是整个监督体系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监督力量发散、监督能力不强、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仍然亟待破解。必须要树立“一盘棋”思想,通过强化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在深化融合、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不断把基层监督抓深抓细抓出彩。

增强系统性,在一体发力上下功夫。整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不能是简单的力量集中、力量叠加,必须推动协同监督由“物理结合”向“化学反应”转变。要统筹好县区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乡镇(街道)纪(工)委、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专员等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由“室”牵头统筹、“组”协作配合,“地”攻坚主战,“巡”发现问题,做到力量优化配置、职能优势互补、机制优胜劣汰,推动基层监督走深走实,真正实现攥指成拳的效果。

增强协同性,在贯通联动上下功夫。前段时间,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高质量监督工作推进会上强调了“内四纵五外九”的监督工作格局,这是涵盖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大监督概念。要深化系统外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衔接和协作,探索开展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途径,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在党的领导下协作监督的良好局面。要以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观测员等为切入点,拓宽监督广度,积极拓展与外部监督协作的纽带、载体、抓手,真正把横向协作监督的效应充分释放出来。

增强信息化,在智慧赋能上下功夫。随着信息化飞速发展,以数字助力监督,让数据活起来,成为会说话的监督员,已经逐渐成为破解监督难题的有效抓手。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信息化平台在监督中的作用,突出基层、突出监督、突出管用、突出好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基层一体化监督平台,充分发挥“数”的特色,推动监督从“瞪大眼睛”费力看到“数据碰撞”轻松算的转变,全面丰富“用”的场景,推动监督从“亡羊补牢”堵漏洞到“未雨绸缪”早预防的转变,有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三、必须聚焦主责主业,以扎实举措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既是长远之策又是系统工程。围绕中心才能找准方向,服务大局才能体现价值。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纪检监察机关要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好日常监督,精准靶向施治,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发挥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良好政治生态和纪律保障。

加强政治监督,突出“见人见事见效”。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战略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把监督保障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地落实作为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落实、政策要求、重点工作、帮扶对象等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紧盯农村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等乡村振兴再出发行动的关键点,构建全链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长效的政治监督闭环机制,推动党政同责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促进基层干部履职尽责。

做实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把乡村振兴作为点题整治的重点内容,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事项,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基层反感、阻碍发展的痛点、焦点,紧盯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突出问题全程跟进监督。在日常监督中,要善于运用提级监督、巡审联动、智慧监督等方式,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以监督促监管、以整改促规范,保障各项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靶向施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随着乡村振兴领域诸多民生项目的实施,大量资金、资源进入村居组织,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必然会易发多发,极大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要持续完善“市级主导、县级主抓、乡镇落实、村级参与”的工作格局,聚焦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一类一类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推动整治整改与建章立制、促进治理、提振精气神有效结合,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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