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李建民: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规则》六大亮点之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
▲清风时评:知责履责方是“心中有责”
▲简讯三则
▲廉政故事:“真御史”袁可立
【廉政要闻】
●李建民: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2月2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带领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汝州市调研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情况。
李建民一行先后到伟太制帽、河南真实药业、天瑞大易物流、万汇城项目等地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征求意见建议。
座谈中,李建民指出,近期市纪委监委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办法,鼓励各级各部门大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清”,守住底线、不以权谋私;又要“亲”,主动担当、认真履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李建民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两学两比两争”要求,主动下沉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发展信心,帮助解决困难;要坚持严管厚爱,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和保护想干事、真干事、善干事的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强日常监督,用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服务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为我市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作风纪律保障。(平顶山日报记者 毛玺玺)
【理论视角】
●《规则》六大亮点之四: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统一决策、一体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要求,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在领导体制中,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规则》具体在管辖范围、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请示报告、措施使用等各个环节,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扣紧纪委监督执纪和监委监察执法的链条,体现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要求,实现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例如,《规则》第五十七条提出,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对于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后,留置措施自动解除。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风时评】
●知责履责方是“心中有责”
这个年还没过完,有些领导干部已经感觉凉凉了。
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问责调查结果日前“出炉”,包括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在内的14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接着,北京交通大学“12·26”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该校党委书记曹国永、校长宁滨等12名干部及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党委被问责。
这是已经调查完结的,还有问责“在路上”,例如上了热搜引发舆论哗然、纪委监委已经介入调查的一些热点事件,一旦做实,相关责任人肯定是跑不了的。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面从严治党的问责之鞭“啪啪响”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可为什么有的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更加需要警惕的是,有的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出了引起轩然大波的“大型灾难现场”,被问责、吃了痛之后,还叫起撞天屈,觉得事故发生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自认为“我也很无辜啊”。
对应负的责任无感,不冒冷汗、不知警醒、不思行动,归根结底还是没把责任当回事,“甩手掌柜”当惯了,根本想不起来也不知道自己的“责任田”在哪里、种什么、怎么种。长此以往,不重蹈覆辙,不出现按下葫芦起了瓢的情况,才怪!
著名的海恩法则认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法则强调两点:一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二是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
责任,真不是个虚词啊。看不到“责”,就不会明白怎么“履”。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想着“我得负责”,才不会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麻痹大意、掉以轻心,更不会以“吃瓜”“看戏”心态对待“别人家的事故”——高度的责任感,会驱使他自鸣警钟,对本单位本部门同类问题的“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处理,以此避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眼睁睁看着自己掉进别人掉过的坑里”。
知责明责是负责尽责的必修课。农民种地,先得熟悉土地状况和作物习性,还得提前掌握天气变化、知道如何辨认不同类型的病虫害并及时打药……想要好收成,两眼一抹黑、一问三不知不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行。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就要细化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具体事。责任明确了,不仅要听表态、更要见行动,看是否把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拧紧“链条”,有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举措和成效。
所以,党章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须得经常学、反复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那些签了自己大名的责任状,赶紧从抽屉深处找出来,对照每一条责任条款检查自己“知不知道”“做没做到”,自己负责把守的防线是固若金汤还是漏洞百出?警醒起来,履职尽责,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就不至于日夜担惊受怕,就经得起大风大浪考验,就不会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中国纪检监察报 陈治治)
【简讯】
●元宵节期间,舞钢市、郏县、湛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县(市、区)通过组织廉政灯谜竞猜、展演廉政文艺节目、设置廉洁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让广大干部群众在享受民俗盛宴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廉政文化熏陶。
●2月17日,马街书会在宝丰县马街村精彩开锣,宝丰县纪委监委巧借“书会搭台”,设置“廉政书场”,邀请民间艺人现场演绎廉政文艺节目,开展“廉洁家风,从我做起”万人签字活动、廉政灯谜竞猜、展出廉政宣传版面、发放廉政宣传单和廉政调查问卷等活动,唱响廉政声音,让廉政清风借民俗文化响亮传扬。
●为深入贯彻落实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2月18日上午,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会同住建局党组召开2019年度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议系统总结了住建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就抓好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部分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代表作表态发言。
【廉政故事】
●“真御史”袁可立
袁可立(1562年-1633年),字礼卿,号节寰,河南睢州人。他曾任苏州府推官、山西道监察御史,是明朝后期著名的能臣廉吏,历经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诰“五世恩荣”之赏。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袁可立审结了一起轰动朝野的重案“湖州案”。湖州乌程有两家权豪之家,一为曾官至礼部尚书的董份,一为曾官至国子监祭酒并当过万历帝师的范应期。两人虽赋闲乡里,却纵容子孙和家奴侵夺百姓田产,鱼肉乡里。监察御史彭应参出巡湖州后,责成乌程知县张应望对董、范两家秉公查办,将范应期等人拘捕。
范应期的妻子跑到京城告御状,张应望被流放,而彭应参被削职为民,所涉大小衙门官员无人敢过问此案,而百姓状告不止,民心颇为不稳。案子经浙江主政官员商议后决定征召袁可立处置。袁可立到职后,一方面安抚民心,另一方面不顾个人的前途乃至性命,把百姓揭发董、范的诉状分发各县审理,并在查实董、范两家侵占民田的事实后,责其退还,使这一轰动朝野的事件很快平息。
连审大案的袁可立因为政绩突出被擢升为山西道监察御史。在任期间,袁可立发现时常有太监仗势杀人,便将他们的罪行张榜公布,“重棰问抵”。这时有人拿重金到袁可立门上说情,袁可立大怒,说:“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遂将说情者赶出门外。最终,弄臣被袁可立正法。由此,京城人称其“袁青天”“长安真御史”。
【清风语韵】
●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贞观政要·贪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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