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李建民:在学用贯通中推动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到实
▲李建民:深化以案促改 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
▲案例评析:截留已取消的收费,是贪污罪还是诈骗罪?
▲简讯三则
▲廉政故事:“番薯县令”余应桂
【廉政要闻】
●李建民:在学用贯通中推动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5月17日,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参加会议并讲话。
李建民指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把握形势任务,明确落实要求,在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中推动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李建民强调,要破除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对照集中整治要求,贯彻市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举措》通知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转变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方式,把准监督尺度分寸,增强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围绕构建“铁案工程”,强化案件审核把关,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升审查调查质量。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要加强自身管理,提升工作能力,注意言行举止,摒弃特权思想,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以严格自律立信、立威。
会议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工作时关于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指示,传达了省纪委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座谈会会议精神。(平顶山日报社记者 毛玺玺
●李建民:深化以案促改 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月2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到平顶山银行调研以案促改工作。
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李建民指出,金融系统以案促改对深化金融改革、保持金融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平顶山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员会精神,举一反三抓整改,标本兼治促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李建民强调,平顶山实现综合实力高质量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离不开金融支持。平顶山银行要以深化以案促改为契机,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着力提高防腐能力、化解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要加强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银行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肃纪律规范,堵塞制度漏洞,突出监督重点,用好四种形态,遏制金融领域恶性腐败案件发生,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李建民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服务银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平顶山日报社记者 毛玺玺)
【理论视角】
●案例评析:截留已取消的收费,是贪污罪还是诈骗罪?
典型案例:韩某是某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2014年初,该市某建设单位经理晏某找到韩某商议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事宜,韩某提出需交纳20万元“消防设施配套费”。虽然消防法已明令禁止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时收取费用,但是该市消防支队在此之前一直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于是,韩某产生截留该20万元配套费的想法。韩某向消防支队长朱某汇报时,谎称晏某知道消防法规定消防部门不能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随后朱某同意该项目免收消防设施配套费。后来,晏某将20万元交给韩某,几天后,韩某将《消防审核意见书》交给晏某。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
评析意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骗取既是诈骗罪的手段,同时也是贪污罪的一种手段,但区分是构成诈骗罪还是贪污罪,主要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本案例中,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罪的焦点问题在于,韩某在实施该行为时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以及韩某收取建设单位的20万元配套费是否属于公共财物。
韩某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职务行为。韩某的行为发生在其作为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履行消防审核行政审批职权过程中,韩某采取了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获得并占有了钱款。对建设单位来说,他们之所以交钱是因为韩某是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其拥有消防审核的权力,钱交给韩某就是交给了消防支队,虽然消防法已经明令禁止收取消防审核费用,可是实践中该消防支队一直收取该款项,建设单位想顺利拿到《消防审核意见书》才不得不给消防支队缴纳费用。建设单位的款项是交给消防支队的,韩某作为经手人,代表消防支队行使钱款的临时保管和管理的职能,这20万元应当认定为公共财产。所以,韩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瞒领导、欺骗建设单位的手段,将建设单位交给消防支队的20万元消防设施配套费非法据为己有,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简讯】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5月16日—6月30日,市委共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对市工商联、市委老干部局等15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市委各巡察组均开通有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举报方式详见:http://www.pdsjjw.gov.cn/sitesources/pdsjw/page_pc/lzyw/hsjyw/articlef5adb0c9f1cd41fcb0665eab702736cb.html
●5月20日,市委政法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学习贯彻全市干部作风大整顿第八次会议、警示教育大会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动员会精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志辉出席会议并为与会人员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5月17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举办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专题培训班,全区8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培训从“全面”和“从严”的具体体现、认识消极腐败危险产生的根源,严格自我约束,坚持标本兼治,明确行为底线等方面,结合发生在该区的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反腐倡廉新形势,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坚持依规用权,带头接受监督。
【廉政故事】
●“番薯县令”余应桂
余应桂是明末江西都昌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历任武康、龙岩、海澄等县知县,迁监察御史、湖广巡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等职。
明崇祯元年(1628年)余应桂在海澄(今福建龙海)担任知县时,海澄经济萧条,苛捐杂税繁重,而且经常受到海寇侵扰,百姓苦不堪言。余应桂到任后,首先在海防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清理军中旧习,整顿军纪,提高战斗力;另一方面加紧建设军事设施,构成一个完整的海岸防御体系。余应桂的功夫没有白费,先是击败海寇李魁奇的进犯,之后又用大泥铳城大炮击沉海寇十多艘贼船,甚得民心,兵民无不称颂。
余应桂任海澄知县的三年里,生活起居一切从简。公务再繁忙,日常起居不依赖下人,始终清廉自守,不逾矩。据县志记载,余应桂“日所餐者,多用番薯,曰适口中耳,且可代匮,或啖不弃皮,其廉价又不可及矣。”堂堂知县,三餐伙食不仅无鱼无肉,且以穷苦百姓才吃的番薯代粮,更有甚者,余应桂怕浪费,还常常连番薯皮也吃掉。为此,人们亲切地称他为“番薯县令”。
番薯虽小,却可拯救苍生。为官者无论居于何位,均须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以苍生为念,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清风语韵】
●公无私者,其取舍进退无择于亲疏远迩,惟其宜可焉。——唐·韩愈《送高阳齐皥下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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