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平顶山手机报》第145期
2018-03-09 10:15 来源:


  【本期导读】

▲李建民:解放思想 提振精神 加快重组整改进度
▲各县(市、区)纪委全会相继召开
▲权威答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如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清风时评:两会时间,见证法治反腐坚定前行
▲简讯四则
▲廉政故事:郭琇洗心戒贪欲

【廉政要闻】

  ●李建民:解放思想 提振精神 加快重组整改进度

  3月2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建民带领市卫计委、市工信委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到郏县调研有关企业发展情况。
  李建民一行先来到圣光集团,现场实地了解企业运转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建民认真听取了圣光集团、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平顶山平煤机煤矿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分析,现场给予指导。
  在与郏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座谈中,李建民强调,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和支持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企业也要提振信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升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做大做强企业,不辜负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期望。此外,企业还要高度重视战略重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理清思路,制定方案,完善程序,积极寻求战略合作伙伴,以科学的方式加快重组进度,找到企业快速发展的良策。(平顶山日报社记者毛玺玺)

●各县(市、区)纪委全会相继召开

  2月11日,汝州市召开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部署了2018年要重点做好的八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扎实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四是强化巡察利剑作用;五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六是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七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八是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执纪铁军。
  2月12日,舞钢市召开八届市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明确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抓好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10方面具体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月12日,宝丰县召开十二届县纪委三次全会。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久纵深发展。要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要严格正风肃纪,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千方百计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要严肃纪律审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加大反腐力度,坚持标本兼治,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要深化监督巡察,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要打造忠诚队伍,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
  3月1日,郏县召开十三届县纪委三次全会。会议回顾总结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安排了6大类19项具体任务。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切实维护党章权威;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持续形成强大震慑;巩固以案促改成果,扎实推进“三清”创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强化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之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打造“纪律铁军”。
  3月6日,鲁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以“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中心,把全面改进监督执纪方式、建立审查调查片区制度、全力整治基层“小微权力”行动等三项创新作为内生动力,扎实开展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整治基层腐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发挥巡察震慑作用、提升工作质量等六项重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月2日,叶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奋力开创叶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为全力实现市内增比重、全省晋位次、综合实力上台阶打造良好政治生态。
  2月24日,新华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必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一刻不停歇地纠正“四风”。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3月8日,卫东区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三清示范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等十个方面安排了201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28项具体任务。
  3月1日,湛河区召开五届区纪委三次全会。会议从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惩治预防腐败、监督制约、队伍建设六个方面对2018年反腐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从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净化政治生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作风建设、深化政治巡察、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九大方面,明确了2018年48项具体工作任务。
  3月1日,石龙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的要求,一以贯之抓好管党治党。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压力传导机制。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让党内生活严起来。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要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理论视角】

  ●权威答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如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中央纪委研究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调查和审理工作后,经集体研究,提出(拟定)政务处分意见。(2)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前,应征求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意见,并区别不同情况处理:被监督单位无异议且拟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派出机关备案后,直接作出处分决定;被监督单位有异议或者拟作出撤职、开除公职处分的,报派出机关批准后,由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出处分决定。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政务处分的主要依据是:(1)监察对象为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2)监察对象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的,依据《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3)监察对象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务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执行。(4)监察对象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的,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5)监察对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于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对于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清风时评】

  ●两会时间,见证法治反腐坚定前行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按会议日程安排,监察法草案也将在数日后进入审议环节。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看点之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展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目光。
  无论是在宪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还是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必将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直至夺取压倒性胜利,必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惩治腐败的思想是一以贯之的。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强调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专门作出部署;2018年1月,十九届二中全会建议,在宪法修正案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并在其他部分调整充实监察委员会相关内容。
  从上述轨迹不难看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并制定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正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深化和发展。
  努力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寻求微妙而精确的平衡,是立法者和执法者面临的永恒课题。监察法同样不例外,既重视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又重视严格保障被调查人权利。
  一方面,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可以说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将改变职务犯罪多头调查、“九龙治水”、重复劳动局面,既能有效杜绝“犯罪黑数”现象,又可大大提高惩治腐败的效率,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根据监察法草案,被调查人的权利也将得到更为严格的保障。如果证据不扎实、不合法,轻则检察机关会退回补充调查,重则会被司法机关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而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则更是重大进步。监察法草案对留置措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限制条件。认真比较监察法草案与刑事诉讼法就会发现,留置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大大缩短。监察法草案还规定,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这一点也比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
  春天的脚步,从不曾放缓;春天的故事,用奋斗书写。相信,随着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的审议通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伟大事业,也必将在大好春光里继续坚定前行。(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简讯】

  ●3月4日上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市交通大厦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总结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机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辖区高速公司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会议。(市交通运输局纪委)

  ●3月5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召开2018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平顶山市委干部作风问题整顿工作会议、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全市国土资源系统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

  ●3月5日下午,郏县“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创建办公室组织全县37家单位60余人到县交通局、县城市城市管理局等创建示范单位观摩学习,进一步拓宽“三清”创建工作思路,增进各单位之间的交流沟通,提高全县创建工作整体水平。(郏县纪委监察委)

  ●3月6日上午,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林业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度林业工作,表彰先进,学习贯彻九届市委四次、五次全会和九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淑敏与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局科级干部递交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18年度市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意见》。(市林业局纪检组)

【廉政故事】

  ●郭琇洗心戒贪欲

  康熙年间,任湖广总督的郭琇为官清正,但他在做江苏吴江县令时,恋于游玩山川,处理疑案不慎,还有贪污问题。江南巡抚汤斌准备上书弹劾,郭琇猛然惊醒,他求见汤斌,发誓痛改前非。被获准后,郭琇回吴江让人用清水把县衙内外和自己的居处洗刷一新,显示他洗心革面的决心。他说到做到,从此日夜辛勤,政绩显著,深得民心。任御史、总督时,他不仅自己清廉不贪,而且胆量过人,敢于揭发朝廷大臣的不法行径,成了康熙年间的刚正名臣。

  【清风语韵】

  ●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事业重如山。——陈云


责任编辑: 杨世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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