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导读】
▲我市“反对贿赂 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大会召开
▲市纪委监委举办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
▲监察法释义: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清风时评:莫在“抱团腐败”歧路上任性狂奔
▲简讯三则
▲廉政故事:退贿请罪
【廉政要闻】
●我市“反对贿赂 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大会召开
5月18日上午,我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反对贿赂 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大会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卢锡恩,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马四海参加会议。
李建民要求,政商关系要界限分明,彼此清白。要摆正位置、清白交往、携手共建。政商交往要平等相处,亲清相伴。官商交往要平等相处,相敬如宾;党员干部“亲”商不能携私,“清”商不忘干事;企业经营者“亲”政不能“围猎”,“清”政不忘责任。干事创业要依法依规,坚守正道。干部要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企业要信守公平竞争的规则,政府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纪委监委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他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凝聚政商共识,优化政治生态、经济生态,激发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全面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晋位次争上游走前列,综合实力重返全省第一方阵。
卢锡恩主持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马四海也就“反对贿赂 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出要求。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官商勾结的代价》,我市民营企业家代表作了发言。(平顶山日报社记者 毛玺玺)
●市纪委监委举办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
5月22日下午,市纪委监委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举办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建民参加,强调要以过硬作风、严明纪律,确保精准督导、服务到位。
李建民强调,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服务保障好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准确把握形势,全面掌握情况,主动加强学习,吃透扶贫相关政策,做好做足功课,确保在督导服务之前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运用系统性思维,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剖析原因,厘清责任;要把握工作原则,注重方式方法,既要传导压力,又要保护好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内部外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横向、纵向工作对接,凝聚合力,切实推动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要立足职责,弘扬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沉下心、扑下身,真正下得去、蹲得住、督得实,以过硬作风、严明纪律,确保精准督导,服务到位。
会议宣读了《市纪委监委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蹲点调研方案》,组建7个督导服务组保障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巡察组有关组长介绍脱贫攻坚巡察经验体会,市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平顶山日报社记者 毛玺玺)
【理论视角】
●监察法释义: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
本条分两款。第一款规定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定位。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这次宪法修改明确,在我国四级监察机构中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中央一级的监察机关,作为最高监察机关,在我国监察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最高地位主要体现在:第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产生。其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由主任提名,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第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全国监察工作,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三,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权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机构设置。本条规定与宪法关于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规定一致。宪法第三十条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根据法律规定,地方设省级监察委员会、市(地)级监察委员会、县级监察委员会,乡镇不设监察委员会,但将来监察委员会可以在乡镇设派驻机构,监察法第十二条对此作了规定。(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清风时评】
●莫在“抱团腐败”歧路上任性狂奔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14名乡干部“抱团腐败”的案件,其时间跨度长达5年,涉案项目多达46个,涉案金额高达418万余元。据报道,在案发前的半年时间内,州检查组就曾发现该乡记账凭证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其规范财务管理,州委巡察组也将此问题写入巡察反馈意见。然而,这些乡干部对上级的约谈和整改要求敷衍了事,口头上表示“虚心接受”,却始终不见实际行动。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被查处曝光的基层干部“抱团腐败”案件广受关注。从村“两委”班子集体被查处,到同一单位一二把手先后被“双开”,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原形毕露。这些“抱团腐败”的干部,要么是在利益均沾下,抱有“人人有份就没事”的幻想;要么是深谙各种所谓“潜规则”,自以为“手段高明”,能够游走于纪法红线边缘而不“出事”……正是在各种侥幸心理的主导下,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沆瀣一气中,一个个贪腐个体由“雪片”滚成了“雪团”,在通向贪腐深渊的坡道上加速坠落。
如果说抱有侥幸心理的贪腐者对党纪国法尚存忌惮畏惧,那么,还有极少数基层干部把上级三令五申、耳提面命当作耳旁风,在“抱团腐败”的歧路上任性狂奔。这类人平日里欺上瞒下,对上级要求答应得干脆却不见行动,对群众颐指气使、耍尽“官老爷”派头,对手中的权力和资财雁过拔毛、中饱私囊;一旦遇到检查考核,就赶紧夹起尾巴“低调做人”,甚至结成“攻守同盟”,妄求蒙混过关;等到风头一过,贪婪的暗流就又涌动起来,继续肆无忌惮地经营“小山头”、深耕贪腐“自留地”。就拿漾濞这起窝案中的一众乡干部来说,虽然多次表态整改,但就在县纪委决定对其中一人立案审查前一天,他们竟然还在商议如何套取8.5万元的民生资金,其两面嘴脸、猖狂之势,可见一斑。
本该忠诚履职、为民造福的一把手,岂能变成一手策划、指挥套取民生资金丑剧的导演?本该用之于民的公权力,绝不该成为“抱团腐败”的“摇钱树”!这些“抱团贪腐”不收手不收敛者,手中有点芝麻粒儿大的权力,就胆敢肆行不法,说到底,是对制度、对纪法、对人民缺少最基本的敬畏。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罔顾党纪国法、不知方圆大局的结果,必将被贪腐的泥石流冲垮政治生命线,不仅自己身败名裂,还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极大危害。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正在全面净化,党员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常思贪欲之害、常怀敬畏之心,相互之间多些咬耳扯袖、砥砺规劝,别搞利益均沾、“抱团腐败”那一套。否则,真到了眼前无路想回头的那天,可就悔之晚矣!(中国纪检监察报 翟濯)
【简讯】
●5月18日上午,郏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三清”创建办公室、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安良镇安西村、磨石坑村调研如何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实地走访、集中座谈、个别访谈、查阅以案促改资料等形式,了解在全县持续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大环境,探索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新路子。(郏县纪委监委)
●5月21日,舞钢市朱兰街道开展集中廉政教育培训,该市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结合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增强“四个意识”、严守“六大纪律”等方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纪底线,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上好廉政“第一课”。(舞钢市纪委监委)
●5月23日,新华区纪委、新华区教体局联合举行“新华区教育系统拒绝有偿补课”现场签名仪式。辖区内中小学校校长及教师代表近500人在光明路小学操场庄严宣誓,发出倡议,拒绝有偿补课行为,并现场签名,作出了庄重承诺。(新华区纪委监委)
【廉政故事】
●退贿请罪
战国时的齐国有位宰相叫田稷子,三年后休假回家,把两千金献给他的母亲。母亲问他:“你是怎么得到这些钱财的?”田子回答:“这是我当官应得的报酬。”母亲说:“做宰相三年不吃饭吗?像你这样做官,不是我所希望的。孝子侍奉父母应该做到诚实,不该得的东西,不应拿回家。担当国家的大臣不忠诚,也是做儿子的不孝。你还是拿走它吧!”田子很惭愧,回到朝廷退还钱财,下朝后就请求让自己进监狱。齐宣王认为他的母亲贤能,为她的深明大义感到高兴,当即赦免田子的罪过,让他重新为宰相,把钱财赐给他的母亲。
【清风语韵】
●寡欲以清心,寡染以清身,寡言以清口。——清·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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