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27 08:38 来源: 湛河区

区委巡察工作以来,我局不断提高站位、端正态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做到了全盘接收对我局的反馈意见,并刀刃向内的开展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情况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苑天增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查等工作。2月11日召开领导班子整改专题会议1次、4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贯彻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整改落实成效

根据巡察反馈的3方面18个问题,局党组逐条对照,深刻反省,明确28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17条问题,正在整改推进1个,其中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正在进行,整改完成率94%,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于3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加强学习,在党组扩大会议上,丰富学习形式,党组书记、局长苑天增分享意识形态精神,党组成员认真阅读意识形态读本,提高学习成效。二是党组会议与中心组学习记录已经分本填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积极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3月26日中心组学习开展有观看视频《全国党史学习动员大会》、3月28日观看《永不过时的焦裕禄精神》、撰写学习感悟、心得体会等内容,每年党组成员根据工作理论联系实际撰写调研报告,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2.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成效:4月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主题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加强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能够提高干部的廉洁意识,更能把基层同志的心声和意见带上来,达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步伐一致的效果,并在会上签订目标责任书。在书写党组会议记录时,避免出现空页、撕页现象,确保党政会议记录的权威性。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成效:一是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干部职工签订了《不信仰宗教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承诺书》,承诺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唯物观,不信教、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不在任何场所宣扬和传播宗教。二是3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面准确地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具体业务工作中,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际工作问题。

4.工作作风不扎实,日常管理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综合办公室已经制定机关考核奖惩制度文件,正在征求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针对人员上班下班考勤、服务意识、服务态度、廉政勤政等情况,详细规定了考勤制度和工作责任的追究制度,进一步推动效能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强化对各股室和干部职工的约束力,对于各考核对象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度中将考勤结果与文明奖和目标考核奖等奖项挂钩,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5.督促推进工作不力,工程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成效:一是姚孟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区住建局、区棚改办安排专人与项目方密切配合,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方努力,已于2021年3月25日办理完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该项目“四证”齐全,已全面施工,工程进展顺利。预计2021年底前部分主体封顶。后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经多次深入走访调查,找出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与代建单位负责人交心谈话,讲政策,摆利害,最终以原代建单位同意退出后城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原《委托建设协议》作废,项目A-01地块土地出让协议已于2021年3月26日谈妥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正在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资金来源,待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是目前2019年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并合格验收;2020年项目已基本完工。马庄街道办制革厂项目已完成改造;东风路顺祥楼项目已基本完工。截至目前,31个改造项目基本完工。我局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已形成统一的管理推进制度,对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改造提前布局,严把节点,统一管理,保证工程进度一日一报,审批流程精简通畅,出现问题及时处理,进一步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

6.重安排轻督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成效:我局建筑工地已全部落实“三员”管理制度,全区工地均配备管理员、网格员、监督员,“三员”每日到岗开展工作,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上报。益宏宏天地项目施工现场渣土黄土已全面覆盖,且施工中喷淋雾炮均开启,严格落实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胡杨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黄土已覆盖;永基九里项目现场裸露黄土渣土已全面覆盖,并停止污水排放;姚孟棚改项目现场渣土已全面覆盖,且施工中喷淋雾炮均开启,严格落实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7.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成效:我局已经建立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制定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报档案室审核后实施。已经建立档案目录,规范档案文件。针对村镇房屋所有权证部分档案,已对档案室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其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成效:我局召开党组织会议时,传达会议制度。会议中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打印签到表并组织签到、宣传委员做好照片拍摄,会后组织委员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资料整理工作,宣传委员上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总结,由总支统一报送上级部门。两个支部分别根据会议流程建立三会一课学习台账,总支定期对两个支部资料进行指导检查。

2.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整改成效:我局已于3月20日经第一支部委员会全体人员讨论,召开第一支部党员大会,分设第一、第二党小组,任命党小组组长,并进行了党小组学习。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局班子成员于4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由党组书记、局长苑天增同志传达了区委关于《巡察区住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并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最后由苑天增同志作总结发言并提出要求。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扎实。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反思,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做到真谈、真听、真改,对每次谈话做好谈话记录。二是做好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细致对标对表,对于不符合要求,不深入、不具体的发回重写,开展批评教育会,及时纠正思想。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坚决杜绝在项目过程中存在“未招标先施工”的情况,在拆除建筑物后及时进行招投标手续的办理,不随意变更招投标手续办理顺序。二是负责招标股室组织黄河路、平桐路建筑垃圾清运招标的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采购流程,同时,责任领导对其相关人员已经进行批评教育。

2.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成效:已将2016年局职工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58元退回账户,于4月8日登记入账。

3.未实行公务卡结算。

整改成效:我局于3月20日召开区住建局全体会,对财务报销流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传达学习,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在局内各股室传达强调凡涉及办公用品、车辆加油等相关业务均以公务卡形式支付。实际报销过程中,要留存交易凭条。同时,加强对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4.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整改成效:我局财务人员在3月20日区住建局全体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采购流程,确保我局各项采购手续的准确无误和公平、公正。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我局3月已与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多次沟通,未办理资料移交手续,资产盘点完毕,进行固定资产调拨,并建议该项目的固定资产科目计入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二是严格按照《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于固定资产设施应记固定资产已经补充登记。三是对2018年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还未处置的资产进行变卖入账。资产处置收入已登记入账,已将盘点清查的126元报废收入入账,入账时间为4月份。

6.财务报销流程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人防办经费支出无审核人签字、费用支出无说明等情况,已写出情况说明。二是已传达财务报销制度,学习“经办人签字、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批”的财务审批流程,在以后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票据报销环节,在各项经费的报销和发放手续中规范操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支出票据不予报销。

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成效:2月至3月份财务人员已完善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实相符、增加10万元原始票据。与湛源公司沟通取得10万元原始发票补充至2019年7月18日的凭证后,并补充情况说明,对少入账的凭证,更改记账凭证金额,补充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确保财务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做到账实相符。同时,主要领导跟踪整改情况,相关责任人就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10次,对财务人员进行重新分工,强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整改,在以后年度账务处理中,做到谨慎认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375-4976808;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中段,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zhanhejiansheju@163.com。也可登录湛河区政府网站、湛河区纪委网站参考其他单位公开情况。

责任编辑: 湛河区
  • 版权所有:中共湛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河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