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河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6-13 16:15 来源: 湛河区纪检监察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8月,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巡察,9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15个问题。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整改工作综合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进行研究部署,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何大勇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细化整改任务,统筹推进整改。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要求各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按照整改内容、目标和时限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局党组开展整改专题推进会6次,4个方面15个问题整改率达100%。

(四)深刻查摆剖析,找准问题根源。

2024年1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集问题导向,严肃对照查摆,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了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局党组班子从四个方面查找了问题,班子成员相互间提出批评意见60余条,达到了交流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目的,为推动巡察整改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上轮巡察反馈的“在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仍存在整改不彻底情况。

整改情况:常态化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坚持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数据分析相结合,和县(区)医保局交叉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截止12月底检查辖区定点医药机构324家,约谈整改105家,主动退回基金263.10万元,智能监控拒付违规基金53.12万元,现场检查拒付违规基金0.32万元,退回违规医保基金9.73万元,行政罚款10.03 万元。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医保医药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思想认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医保实际,选取与医保密切相关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党的创新新理论与医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劲动力。2024年10月以来共召开中心组学习2次、党组和班子会10次,均在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讲话精神。二是高度重视对待述职述廉工作,通过思考认真总结并撰写高质量的述职述廉报告,2024年年底共撰写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7篇,经过深入交流,并上报党组书记把关,确保内容真实、段落清晰、数字准确,杜绝内容重复、照搬照抄。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完善意识形态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同时加强公众号的宣传能力,保持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警醒,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2024年通过“湛河医保”发布医保政策宣传内容102条,其中包含小视频28条。安排专人在公众号后台紧盯群众留言,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截至目前,“湛河医保”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留言186条,线上解决问题52个,群众满意度100%。

2.攻坚克难能力还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大力推进智能场景监控建设工作,将村卫生室纳入智能监控区域,督促村卫生室建立进销存系统,同时持续加大对医保药品追码信息采集工作的推进力度,实现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截至目前,村卫生室均建立了进销存电子台账,药品追溯码村卫生室覆盖率100%,从源头上杜绝漏洞,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3.“两定”机构监管服务有短板。

整改情况:先后组织召开集采药品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约谈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及医保政策培训会、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应用工作推进会等系列培训会议5场,进一步提升两定机构医保政策应用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二是规范医保标牌的管理,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暂停医保的医药机构上门检查,对2家医疗机构悬挂的违规标识、过期标识当场拆除,并实施常态化管理,有效杜绝乱挂牌现象。三是开展两定机构基金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处方书写和门诊登记台账等文书管理。四是积极推广医保码,提升医保码结算率,2024年医保码结算率已过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码启用率100%。五是将投诉举报电话纳入年度考核,辖区两定机构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了医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全社会形成了“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4.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安排两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进驻医保窗口,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将单位参保登记、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等6项业务进驻大厅,统一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出件”的经办服务模式,实现医保44项业务“一窗通办”。

5.过紧日子精神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物品采购行为,加强办公物品管理,重大支出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节约经费开支,确保厉行节约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办公物品的使用效能。

6.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组织公文培训,提高公文写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确保公文使用的正确格式、排版、词汇和语法,对2019年医保局成立以来所有发文重新审查,纠正装订时文件排版错误5份。同时设立审查机制,对新印发和存档的公文仔细审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日常考勤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审批程序和工作期间外出报备手续,2024年10以来未出现迟到、空岗、随意外出等现象。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对村卫生室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曹镇乡邢铺村卫生室、北渡办事处双楼村卫生室、汴城卫生室等8家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核实后给予退回违规基金10634.58元,责令整改,约谈负责人的处理。

2.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过度诊疗。

整改情况:对平顶山现代妇产医院给予立案处理,追回违规基金7621.06元,并处违规基金1.5倍罚款11431.59元。

3.利用信息共享核查情况。

整改情况:对骨伤科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给予立案处理,追回违规基金29765.46元,罚款29982.8元。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对三公经费支出账目进行排查,对发现缺失的文件、凭证和情况说明进行补充完整,同时强化财务人员专业本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对所有支出严格要求,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人才干部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每年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党组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履职情况,发现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丰富学习形式,2024年7月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卫东区廉政教育基地,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图文并茂的说明,让党员干部汲取传统廉洁文化的精华,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洁教育。利用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洁教育谈话,把“严”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召开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推进以案促改,督促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知晓守正自律的重要性。

2.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细

整改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党组会、班子会、党员会等会议,提升监督效能。派驻纪检组2024年10月至年底共参加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等专题会议5次,参加基金监管、新增定点评估等重要工作监督2次。

3.党建工作有短板,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创新“三全一课”学习内容,并履行签到手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10月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2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揭短亮丑、坦诚交心,直奔主题、不留情面,达到了增进信任、凝聚共识、共同改进、多方提高的目的。

4.干部人才意识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备案工作的通知》(平湛组通〔2024〕11号)文件要求,结合“三定”方案,2024年11月通过事前沟通、组织考察、讨论商议、任前公示等程序选拔任用了9名股级干部。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将相关股室新转正干部纳入执法证考试序列,扩展执法队伍;同时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管亲自督,紧盯落实不放松,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成效巩固好、保持住。

(二)动真碰硬,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系统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制度覆盖全面、执行有力,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多发易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切实做到不松劲、不歇气、不停步,同时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

(三)持续巩固,深化成果运用。注重标本兼治,总结经验教训,深刻剖析、深挖根源,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不断调整完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促进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375-3833002;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97号院湛河区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zhqyb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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