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8月8日至10月8日对区人社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3日向区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研究分析会,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做到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理论学习。局党组始终强化政治建设,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时刻对标对表,持续抓严抓实,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3月份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主题党日2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加强对学习强国平台运用。3月份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针对未学习情况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并要求其做出情况说明。
(二)涉及民生工作推动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以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场招聘、政策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政策知识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红利。3月5日,协同市注册工程师协会在湛南新城辉岗村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工伤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问题宣传活动;3月22日,在平顶山市领创大地城项目施工现场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宣传活动。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惠企政策。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负责人召开就业、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座谈会,同时开展“送岗位”“送技能”等“四送”活动。3月份以来组织辖区河南佰草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平顶山学院、河南城建学院等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提供860余个就业岗位,2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程序办事,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发扬民主,调动班子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吸收他们的合理意见,避免流于形式,不断促进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对于“三重一大”的内容,详细记录研讨过程,避免大而化之。
2.对财务独立的4家二级机构资金支出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的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的要求,围绕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二级机构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重大开支先经二级单位班子会研究后报局班子会报备。
(四)意识形态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股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4月12日,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对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学习强国app”等网络平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通过警示教育宣传身边人身边事,提高舆论引导作用,抢占宣传舆论的制高点,为人社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撑。三是筑牢意识防线。走进机关,走近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一些思想上有偏差、工作上有问题的党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时刻警醒,提高党员干部舆情的引导能力,坚杜绝了党员干部发表和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错误观点的行为。
二、关于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网络人脸识别认证服务。积极采用互联网+社保模式,实现手机APP互联网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使认证更加精确高效。二是建立社会保险内控等制度。督促各社保经办机构建立健全内控等相关制度压实责任,定期进行自查自纠,筑牢基金防线。2022年12月建立《湛河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湛河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岗位权限管理办法(试行)》《湛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三是积极与公安、卫建、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进行对接共享数据信息,并结合乡(街道)建立死亡人员月报表机制,及时准确获取待遇领取人员的增减信息。四是加大宣传引导。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张贴宣传单、依托 “春风行动”和认证工作宣讲活动,对辖区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死亡,停发待遇,从源头上减少冒领现象。五是多渠道开展追缴。与违规领取待遇人员所在乡(街道)、村(社区)或单位进行联系,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组成追缴工作小组,全面开展追缴工作。
(二)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堵塞源头漏洞。二是财务人员加强入账票据审核,报销人员在报销前,需向财务提供支出凭据、明细和相关证明材料,凡发现销货清单单号混乱或发票不完整、内容不实情况的,一律不予报销。3月份,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档案转递明细表、失业人员春节慰问金领取人员名单及时张贴完善。三是严格按照规定发放职工福利,在资金使用前,充分研究,列出购物明细,明确发放范围,规范发放福利标准。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1.党总支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按期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探索和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有效将主题党日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相结合,提升党员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明确参会人员,不随意扩大和缩小参会人员范围。二是做好“三会一课”实时记录,坚决查处会议代签情况,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和关键要素,会议当天完成资料的整理存档,杜绝记录后补、照片乱贴等情况。3月份以来,局党总支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要求,明确各项党内制度。
2.社保局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支部每名党员,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党组织活动开始前,由支部委员通知到支部每名党员,对于因事无法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写出书面说明。二是严肃纪律要求。对于经常性不参加局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取消党员评优资格,并由支部委员做好思想教育。
(二)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将日常考勤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对于多次迟到早退、不按时请销假的人员,年底取消评优资格,确保改善工作作风。二是成立督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政策法规股相关人员为成员,不定期对机关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工作纪律、上班签到情况、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违反单位工作纪律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职业技能培训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强化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教育,对出台培训政策,加强调研宣传,针对职业培训机构从政策上予以指导,从培训情况上予以监督。二是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审核力度,对培训机构申请的培训补贴名单及时进行人员信息比对,严格按照市人社局的补贴对象及条件进行资金兑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业务股室重点业务、重点资金的日常监管和审查力度,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督促整改。
(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
整改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6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发【2015】67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通知》(豫人社【2016】2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标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服制作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区人社局党组将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步抓整改效果。坚持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紧抓不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防止问题反弹,务求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抓建章立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抓好督导督查工作。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行风、转作风,为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375-2266128;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中段163号院(湛河区政府院内),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zhqr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