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河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27 08:33 来源: 湛河区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8日对湛河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于2月8日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理论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区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二是通过讲党课、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党组会、班子会、工作会等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记录,做到规范记录,内容完整。四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思想引领。

2.意识形态工作弱化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召开班子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局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

2)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区民政局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召开会议对单位内意识形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将我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向上级机关做了汇报。

3.创新推动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结合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修订完善13项局规章制度,明确各股室职责,使各项工作和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从根本上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了职业行为,调动了大家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加强与上级机关、兄弟县区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开阔全局干部职工眼界,培养大家创新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优化服务方式,完善管理手段,推进民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4.重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

1)村(居)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全区依法选举产生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配齐配强了监委会工作人员,为监督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进一步指导规范了村(居)务公开内容,细化完善了村(居)务公开事项,规范了全区统一的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并对公开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三是制定计划,对全区各村开展村务、政务、党务、财务公开情况集中检查,确保各项公开及时准确。

2)养老机构管理指导不到位

①对北渡敬老院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对北渡街道办事处民政所所长进行约谈,针对北渡敬老院收养不在供养范围的人员问题,要求北渡敬老院立即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目前,收养不在供养范围的人员已妥善安置。二是针对北渡敬老院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民政局及时制定并送达了《关于调整北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函》,将北渡敬老院的农村特困基本生活补贴及照料护理补贴等各类资金,全额拨付至北渡街道办事处财务账户,由北渡办事处统一监督管理使用。北渡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财政所协助做好敬老院资金管理工作,严把支出审批关,做到款物相符,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监督,区民政局对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北渡敬老院的财务工作合规、合法、准确真实。目前,由于我区修建道路,北渡敬老院在拆迁范围,原北渡敬老院居住老人正在协调转移安置到曹镇敬老院。下步将按照工作职责重点加强对曹镇敬老院的监督管理。

②曹镇敬老院法人问题没有理顺

整改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及时制定《关于调整曹镇乡敬老院法人登记的函》并送达到曹镇乡政府,督促其尽快协调变更该机构法人登记有关事项。二是我局就变更曹镇敬老院法人登记相关程序与区编办进行沟通,沟通后获悉曹镇敬老院不属于事业单位,无法进行法人登记。目前,曹镇乡敬老院由曹镇乡政府负责管理,下一步我局拟提请区政府批准,将曹镇敬老院升级为湛河区敬老院,单位性质为曹镇乡政府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新机构批准成立后再进行法人登记。

③社区养老项目“重建、轻管”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办事处对辖区内所有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改作他用的责成立即整改到位,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内容,以满足不同群体老年人需求。三是区民政局拟出台《湛河区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促进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范运营和管理,满足城乡社区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协调会,会上听取了河滨中心幼儿园、北渡镇(金太阳)中心幼儿园两家“公办民营”幼儿园负责人汇报,并就办理登记的具体细节进行了沟通,会后局社会组织办公室就“公办民营”幼儿园办理登记的具体事项问题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详细咨询,市民政局建议由我区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教体局出具相关用地说明。随后我局与区教体局沟通,由教体局出具了两所幼儿园无偿用地说明。二是我局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两所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目前两所幼儿园正在整理报送材料,预计5月底前办理完毕。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优化办理流程,加强部门沟通,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于符合《条例》规定条件进行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等社会组织详细审查后及时给予办理,以优质高效细心周到的服务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4)低保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提升救助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区民政局根据《平顶山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要求,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信息核对平台的优势,积极开展救助人员信息核对。委托湛河区人社局对2021年第一季度新申请人员进行了养老保险查询。并同时与平顶山银行、建行、工行、农信社进行委托核对,进行了名下存款信息查询。通过信息核对与入户抽查相结合,精准识别低保对象,防范隐患,堵塞漏洞,确保救助工作运行规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出台《湛河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档案管理的通知》,确保我区城乡低保档案材料归档齐全、管理规范和保管安全。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居民对救助政策的认知和理解,真正实现了社会救助“阳光操作”。五是区民政局成立检查组,深入实地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乡(街道)、村(社区)审查审核环节是否规范、民主评议程序是否透明、救助对象信息是否准确及低保动态管理是否精准等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面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5)临时救助政策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要求,精准救助对象、规范救助标准、落实救助政策。二是明确临时救助申请范围,对临时救助档案中有关材料,严格审查审核,确保相关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三是通过科学分析救助家庭、救助理由等因素,研究规范临时救助审批额度,制定救助标准。1000元以下的救助额度由乡(街道)民政所直接审批发放,1000元(含1000元)以上救助额度,由乡(街道)民政所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四是区民政局不定期对各乡(街道)委托审批临时救助资料及发放救助资金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申请手续齐全、审批程序规范、资金发放到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方面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工作要求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扛稳抓牢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明确关会娟同志具体负责党建工作,调整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建立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扛牢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落细。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加大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加大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力度。三是以学习党章、党规政纪教育为重点,党组成员定期上好廉政党课,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健康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观。四是找准廉政风险点,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五是强化廉政谈话教育。坚持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所管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制度,早发现、早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六是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大局意识,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2)对发现违规问题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班子会议,对发现违规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整治力度,对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履职尽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三是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使用管理,暂指定原后勤中心统一建立公车出车、加油和修理台账,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行为。加油要附余额附件,要与油卡充值、使用记录及每期金额相对应。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慰问品购买及发放缺少相关说明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二是组织人员对各类集中慰问的购物支出凭证进行了全面检查,能补充完善的补充完善,不能补充完善的,责成经办人说明情况。三是参加了市民政局、区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2)日常购物支出凭证缺少清单

整改情况: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报销手续,杜绝购物支出无明细现象发生。

3)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高了业务水平。二是修订了局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措施。三是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4)私车加油公用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私车加油公用经办人员作出说明,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区公车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公车日常管理,实行领导审批、统一派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等规定,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3.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政治要求、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牢牢抓在手上,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标准高质量、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坚持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低保申报及审核监管、“三重一大”、财务、考勤等制度、政策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晰责任内容、厘清责任边界、明确任务指标,使各责任主体知其职、明其责。四是修订完善了局规章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加大执纪力度,对工作纪律、财务制度、业务审批等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五是全力支持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民政系统各项工作监督执纪。六是针对2017年《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要求民政经办机构对辖区各类人员进行信息核查,对于重复领取人员予以取消领取资格,并杜绝违规冒领现象发生。七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三、党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增强了党组领导核心意识,提升了党组的组织领导能力、提高党组领导水平,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区民政局党组议事实施细则》,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制度建设。对班子成员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重点,把工作任务压紧压实,狠抓工作实效。三是修订完善区民政局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警示教育及专业知识学习,增强干部队伍的岗位职责意识和提升履职履责能力,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四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实行周一例会制度,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和听取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切实改掉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五是修订完善局规章制度13项,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机关作风的好转。六是狠抓纪律建设。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会上宣读了区民政局考勤制度和区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的通知》文件,同时购买指纹签到机,建立电子考勤系统实现干部职工打卡全覆盖。通过动真格、亮真枪狠抓考勤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纪律意识、作风意识不断增强,全面杜绝了迟到、早退现象。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安排专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日常党建资料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四是加强退休党员的学习和管理,关心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

2)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对实到人数和票决数进行查漏补缺。并在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在今后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履行好发展党员程序。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换届工作选举不严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掌握上级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支部换届程序。

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在党费收缴的往来票据上,由收款人、经手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收党费要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三是严格按照党章规范要求落实党员党费的核算、统计和收缴,做好统计标准和收缴情况的公示解释工作,确保公开透明,促进党员干部对党费收支情况的了解,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党费收缴专题会议,严明党费收缴和党建经费规范使用纪律,全面实施党费收缴自查自纠,确保一月一缴,要求落实到位。

3.“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党组会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进行讨论决策,同时落实区纪检监察派驻组书记参会制度,确保讨论事项符合议事规定。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375-615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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