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月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金融工作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集中巡察,2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湛河区金融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政治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区委第四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推动金融工作局各项工作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收到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区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接收,直面问题与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湛河区金融工作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步涯阁同志为组长,主任科员杨晓辉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44条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2月18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在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重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3个方面15项,其中能够立行立改的1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长期保持,整改率100%。其中涉及处非工作的2项问题仍持续整改中,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内容,不断在思想上有新感悟、在政治上有新升华,更加自觉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3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会议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区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金融局意识形态工作。三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紧跟党中央思维,把“第一议题”制度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形式,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今年3月份,我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排查党风廉政风险点,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主线贯穿全年,杜绝贪腐现象发生。二是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制订《金融工作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并由局班子成员向局一把手签字承诺。明确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实绩考核有机结合。三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动态,学习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文件、新精神。3月初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分析我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为下步工作指明方向。
3.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业务学习,提高各项业务水平。由于各个股室业务的特殊性,局党组要求,各股室要自学相关业务知识。两个月以来,通过对金融财税政策、三类机构监管法律法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保密工作制度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大家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为每位党员同志配备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资料,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并做到每日自学,每月书写读书笔记及心得体会不少于20篇。坚持真学、细学、深学,坚持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常言常得。三是针对今年2月20日国务院公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行专项学习。于2月26日、3月3日两次组织区政委法委、宣传部,9家主(监管)部门、区打非专业队及全局人员参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培训会议。经过国内知名法学专家专题解读,使大家能够正确地理解和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4.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立案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对已不具备帮扶条件的风险企业及时立案处置。3月份,我局对16家未立案企业全部进行了风险研判,对个别存在经营困难、兑付延期的企业,纳入立案处置视野。二是围绕企业引资合作的项目,做好协调服务,督促企业正常运营,回笼资金偿还集资群众。目前,6家风险企业项目合作有实质性进展。今年以来,未立案企业已消减融资总额3000余万元。三是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快诉快判;重点围绕涉案资产债权追缴开展强力攻坚,消除处置障碍,确保“案结事了”。截至3月底,已立案16家企业,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14起案件主犯司法审结。累计查封土地、房产67处,限制过户车辆32台,追缴、冻结股权资金6767.33万元。
5.非法集资风险处置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化解信访投诉。2020年10月接收非法集资类信访交办件96件,组织相关工作组积极调查情况,与信访人沟通交流,化解矛盾。截至3月底,已化解43件,剩余53件正在处理中。二是确保社会稳定。通过开门接访到位、困难救助到位、沟通解释到位、春节兑付到位,维护集资群众利益,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有序和谐。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对重点企业工作组进行日常工作实地督导调研,形成风险研判和处置方向综合报告,为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处非工作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6.金融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金融招商力度。为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区金融体系,区金融局持续加强与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以及驻区金融机构的对接联络,了解金融行业动态和省、市两级金融机构布局意向。制定2021年湛河区金融招商方案,将经营情况良好的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纳入招商对象。更新印制2021年金融招商手册,重点突出湛河区区位优势以及优厚的金融政策,多渠道、多途径邀约金融机构来我区实地考察。二是以“软件补硬件”。为降低辖区高品质商务楼宇不足的影响,方便金融机构快速入驻。持续完善金融职场资源后备库,及时收集辖区主干道楼宇闲置职场信息,将职场面积、房价、证件、消防等情况登记清楚,及时向有职场需求的金融机构推介。全程参与协助金融机构选址、入驻等工作,并主动协调解决金融机构职场涉及的停车位不足、房屋修缮等问题。三是强化银企对接常态化机制,联合平顶山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开展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第一季度实地走访5家企业。联合属地办事处、区工商联等部门,创新开展“一月一专场”银企对接活动,深入推进银企对接工作,4月2日,顺利召开九里山街道专场银企对接会。明确专职人员,持续跟踪项目对接落地情况,及时予以协调服务。
7.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走回访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定期由区金融局一把手带队走访行业龙头,分管副局长牵头与辖区金融机构对接联络,定期开展走回访工作,实际了解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收集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自巡视整改以来,我局实地拜访国华人寿、华泰人寿等20余家金融机构,收集机构提出的意见5条,解决影响机构经营的实际困难2项;协助平安财险、光大证券、富德人寿等6家金融机构开展职场选址工作。二是多方面开展交流共建。区金融局立足支持金融业发展本职,积极协助辖区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宣传,联合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宣传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机制目前,累计在龙腾等3个社区以及中铁物资,德信泉等4家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联合平顶山银行、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组织开展“金融服务进企业”活动,累计走访10余家企业。与市郊联社、市保险协会等单位联合开展湛河堤植树、清明烈士陵园祭扫等系列活动。三是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将金融知识学习纳入全局学习日程,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登录浏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等相关网站,及时了解掌握行业最新政策精神;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活动,集体参与文件研讨,弄懂吃透文件精神。局班子定期抽查学习成果,了解员工对金融政策知识的理解掌握情况,确保干部职工提升金融知识储备。定期联合银行、保险、证券行业举行形式多样的例会、碰头会,交流相关金融政策精神,为金融服务工作开展提供更好的指导。四是完善考勤制度。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工作纪律,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健全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作风得到极大提高。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领导班子会议,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专门提出要求,按要求召开主题党日会议。支部书记每月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相关工作,定期组织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会议签到制度,杜绝代替签到现象,严格会议纪律。2021年2月9日以来共召开2次支部委员会议(2月24日、3月8日),2次主题党日会议(2月25日、3月9日),1次党员大会(3月15日),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月9日),严格先签到后开会。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和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病根,研究解决办法。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二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直面问题、查找不足、促进工作,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做到“三必谈”。即党组书记与每个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必谈,力争把矛盾和问题查摆在会前,认真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批评意见谈准,充分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共识。谈话记录必须本人签字。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接受的3.5万元捐赠款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加深对非税收入的认识;二是强化责任领导,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对非税收入收缴、核算;三是针对保险公司捐赠款3.5万元,按照要求,已于4月6日上缴财政,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统一分配。
2.“白条”入账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销手续,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格审批流程,杜绝白条顶库现象;二是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票据,严格报销流程,对票据真实性负责;三是对于取得发票未加盖公章的情况,经批准,已写明情况说明。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平财行〔2019〕6号)文件学习;二是按照要求将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328元,已于4月6日退回,上缴财政。
4.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做好《政府采购法》的重要性,对于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一律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取得;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完善政府采购报批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预算、采购政策以及市场调查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采购计划;三是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以时间紧、任务重等客观原因而简化程序,违规操作,严禁未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取得。
5.政府采购手续有后补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视,对于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监管监察等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二是认真研读学习《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强化政府采购流程,避免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脱节,始终坚持先报批再购买。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按工作流程严格把关,新增固定资产及时登记,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对现有固定资产开展专项清查,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项目进行清理并立即整改,健全手续,保障账实相符。与区国资局联系,目前已开立账户,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动整改再上台阶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们聚焦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区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层层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党组在全局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研究加强金融系统党建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使党建工作辐射辖区各金融机构。三是严格执行党内制度。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管理使用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强化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意识,围绕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切实把巡察组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局机关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助力各项重点工作。区金融工作局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坚持“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一手抓金融稳定,一手抓金融服务”主线,不断强化协调,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和非法集资处置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375-2579117;通信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曙光街街道光明路163号院湛河区政府院内,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jrb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