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公告
2026-03-23 08:00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自2026322日至430日,对湛河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紧扣“四个聚焦”,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中存在的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以下情况:

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重点了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情况;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等。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等。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等。

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联系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短信手机、电子邮箱、邮政信箱码上巡察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窗口:建设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湛河区政府院内大礼堂东隔壁市委巡察组信访接待窗口

(二)举报电话:1753827369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短信手机:18537571201(只接受短信举报,不接受电话举报);

电子邮箱pdsswd3xcz@pdssjw.com

)邮政信箱:河南省平顶山市A371信箱,邮编:467000

码上巡察手机扫描二维码,按照提示操作反映问题。


信访受理截止时间202642417:30

根据巡察职责,市委第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平顶山市委第巡察组    

202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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