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社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社党组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积极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社党组立即召开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首先制定了《湛河区供销社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具体细化的整改措施,其次根据工作分工,成立了供销社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基层社主任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李延可同志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区社副主任、党组成员高星辉、康智勇同志具体负责供销社系统内的整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把问题梳理为13个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牵头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进行整改,保证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强力推进,保证时效。社党组坚持定时召开班子会议时专门针对整改工作进行布置,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职工、服务对象反映的具体问题,进行分类指导,明确专人负责、限期改进、定期督查,并要求实效,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确保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及整改结束后,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整改问题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区两级社干部作风转变,定期开展“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彻底和出现新问题时,区社班子能够及时研究措施解决问题。同时,根据供销社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地制定科学、长效的管理机制,促进机关作风、行风的转变,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取得新的突破。
二、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贯彻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理论学习抓的不紧不实
一是区供销社党组立行立改,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起,结合单位实际落实到位,制定新的学习计划,采取党组认领、书记挂帅、专人负责的办法认真执行。二是从2月1日的党组会议记录做起,立行立改,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保证在今后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实效、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到位。
2.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
一是全面向区委组织部、主管副区长汇报,力争在年内解决组织体制和管理体制的问题;二是根据我区实际,结合上级土地托管经营的相关要求,3月底之前,根据上级社的工作要求和深化为农服务的工作内容,并加以落实。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深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同时强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中,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修定《 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为我社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履行岗位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制度保障。认真履行班子集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始终掌握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文化动态,有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渉宗教意识形态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管领导每月听取一次分管股室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汇报,主要领导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就分管领域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年底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
(二)针对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任担当不够,推动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乏力
(1)解决供销社老院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明显。
把供销社老院开发与区政府的问题楼盘办进行对接,通过向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经过上级的支持,现已经纳入区政府一揽子问题楼盘处理项目,为下一步出台解决方案,奠定了基础。
(2)对两个基层社指导监管不力。
一是北渡供销社从2021年下半年对所有门店进行摸底排查,重新签订经营合同10份,催收原租金欠款,已收租金欠款177700元,尚余近7万元已订立还款计划逐月归还。二是区社拨付资金、职工个人承担部分解决2021年6月到2022年3月医疗金。北渡供销社已经督促职工补交2019年到2021年6月医疗金130795元。从2022年职工医疗正常缴纳,解决了职工住院问题。三是曹镇供销社自筹资金新建办公室四间,改善了办公条件。四是加大力度催收租金,收回被抢占土地,完善相关合同,对拒不缴纳租金以及拒不返还土地的行为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回。截止2022年5月底,共收回承包金3.9万元。五是积极拓宽思路加快基层供销社经营发展问题,两级社努力从门店经营多元化到配合区供销社固定资产盘活增值方面多措并举,逐步解决三金问题,使职工能正常退休和看病。
2.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重新审定《湛河区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将区社的所有财务活动纳入制度化运作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大额会签”“政府采购”等财务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大额支出的资金项目,做到集体决策,规范运作,全程监管;二是严格固定资产采购制度,按照“政府采购”制度,且手续合规票据合格;三是严格监督,加大对专项资金使用,基层开支的监管力度,坚持季度审核和年终审核制度,堵住各种漏洞。
(三)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机制,党组在调研基础上修订“三重一大”准备、调研、征求意见制度,并加以落实;二是党组集中研究和分工协作相结合,规范建立健全议事制度,把征求意见、公开公正作为以后工作的主要方式,建立起会议征求、座谈了解、基层调研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三是规范议事会记录,将会议记录进行领导审阅、专人负责,保证重大事项有部署、有落实;四是坚持议事事项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公开,接受监督。
2.工作作风不实
一是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特别是深化供销社系统改革的相关中央省市区的文件精神,结合湛河区供销社实际,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和落实计划,促进土地托管和互联网+等项工作在供销社系统的落实。二是加强调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分包的基层供销社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职工群众走访座谈,每月一次,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出台《湛河区供销社调研工作办法》,指导调研工作,将日常工作和调研工作充分结合起来。四是加大对上级政策的科学贯彻解读力度,不打折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规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学习教育抓得不紧。
一是严格执行党员学习制度,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区社党支部制定季度学习任务,党组成员分工抓好落实,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备课,会前有大纲,会上有解读,会后有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加大党员教育力度,使每个党员都能坚守底线,切实在工作中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同志们的表率,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先进英模事迹,写读书心得的办法提升党员党性原则;三是组织党员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用真实的例证来教育感化党员,使之不忘初心,牢记党的宗旨;四是围绕“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党纪党规、党章,严格执行法规条例;五是重大决策先行在支部大会上讨论,发挥每个党员的议事权力,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在系统效益不佳的情况下要重拾信心,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六是做好党员学习笔记,每月对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于笔记不合格,记录不到位现象给予批评教育,连续三次笔记不合格,在全体党员大会做检查;七是出台《湛河区供销社机关党员管理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用制度化的运作来改变管理松散的局面。
(2)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一是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上级部署定期召开,并邀请上级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深入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出汗红脸的效果,坚持党政议题分开进行,将党课党会和业务会议分开,党务会议专题进行并有详尽的会议记录;二是党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吃透上级精神,坚持以中央、省、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工作意见来指导系统的实际,出台区供销社改革和发展措施;三是全面完善议事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定期深入基层,了解职工诉求,解决职工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决策科学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存,四是发挥班子整体效能,落实集体领导原则,明确每个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行政分工和党建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结合供销社实际,党组对每个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教育工作不扎实,以案促改活动存在走过场现象等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责任监督,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科室人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三是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具体要求,从领导班子做起,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转变作风的准绳和标杆,做好宣传引领。通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党员大会、全体大会等,做好廉政宣传教育,在全社营造浓厚的崇廉拒腐良好氛围,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健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把党纪党规教育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
(四)针对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2017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性不够、党建引领作用不够、队伍管理松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是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压实责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交账、验收不过关不收兵;二是对照存在的落实上级部署主动性不够、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三是全面排查梳理2017年以来未彻底解决到位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化解销号。
2.2017年审计局审计报告反馈问题中的未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仍有存在。
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完善,由主任牵头,分管副主任认领。二是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以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完善,杜绝以后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供销社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区供销社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区委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区供销社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劲头,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凝心聚力,再接再厉,乘胜追击,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做到谋划改革与巡察整改并行,为推进供销系统改革扫清思想、制度、机制障碍,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系统改革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加强跟踪监督,巩固整改成效;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任务,制定推进计划,创造条件,积极稳步推进。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促使供销社系统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工作中发现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供销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能,科学谋划供销系统改革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强化社会经济和民生服务,为湛河区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5637500600(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平顶山市神马大道北150号湛河区供销社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共湛河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467000;电子邮箱:zhqgx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