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三门峡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孙永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5-26 10:28 来源: 三门峡纪检监察网站

日前,经三门峡市委批准,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对三门峡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孙永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永民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对刑警支队违规鉴定并收取费用,承担直接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孙永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门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永民开除党籍处分;由三门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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