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彭庄村党支部党员李改新被开除党籍
2021-10-08 17:25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2021年6月24日,经曹镇乡党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批准,李改新身为中共党员,本应遵纪守法,却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改新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 湛河区
  • 版权所有:中共湛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湛河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