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给予杨春松开除党籍处分
2020-11-18 18:56 来源: 湛河区

2018年8月26日,经曹镇乡党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常委会批准,决定杨春松身为中共党员,本应遵纪守法,却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给予杨春松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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