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1-08-22 17:38 来源: 湛河区纪检监察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两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曹镇乡宋寨村郭孝刚违规使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8月,曹镇乡宋寨村党支部书记郭孝刚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宋寨村与河南鑫盛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湛河区曹镇乡宋寨村部改造及村民安置楼建设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合同履约金5万元中的1万元为其二哥郭某有担保。同年9月,郭孝刚挪用合同履约金剩余的4万元归个人使用。2020年6月19日,郭孝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滨街道沟刘村刘国栋、刘松臣、刘建卫等人涉嫌造假侵吞专项资金问题

    2018年2月,河滨街道沟刘村党支部书记刘国栋、支部委员刘松臣和监委会主任、支部委员刘建卫等人以假合同、收据及预算等票据入账的方式,将改建扩建党群服务设施费9200元私分。2020年6月10日,刘松臣、刘建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国栋还在2015年双创期间涉嫌造假单据入账报销13000元。2020年6月10日,刘国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加大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交办督办、直查快办力度,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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