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叶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4-06-14 15:12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叶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叶县司法局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以上率下组织整改,各项整改任务均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建设着力不够,政治忠诚筑得不牢方面

1.传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偏差

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会议、机关会议深入传达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并致力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实施。3月25日,叶县司法局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机关例会,深入学习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重点工作,并紧密结合叶县司法局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部署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高效落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

2.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3月4日,叶县司法局召开了党组会及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同时,我们向各基层司法所发出了关于学习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认真组织学习。二是严格落实。3月28日,叶县司法局党组印发了转发中共叶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政法各单位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叶司文〔2024〕18号),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台账。截至目前,我局已按规定请示报告了4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落实工作规范有序。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政治轮训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转发了中共叶县县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叶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强调政治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政治轮训的核心要义,自觉投身其中。二是开展政治轮训。4月上旬,叶县司法局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精心组织2024年度政治轮训,深入开展了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教育、职业素养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政治自觉、筑牢了绝对忠诚。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忠诚教育持续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忠诚教育。4月2日,党组成员、副局长郝贯华以“严明政治纪律,增强党性观念”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化忠诚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二是注重教学资源。为使忠诚教育更加深入人心,我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叶县县衙廉政教育基地,让全体党员干部在实地学习中深刻领悟忠诚教育的内涵,全面提高忠诚意识和政治觉悟。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制度落实。制定印发了《叶县司法局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方案》(叶司文〔2024〕12号),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二是明确学习要求。机关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确保把党中央的声音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引导其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投身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中去。2024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全部安排了第一议题学习。

完成情况:已整改

6.中心组理论学习浅表化

整改情况:叶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叶县司法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叶司文〔2024〕11号)。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以自学基础上的集体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3月19日叶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局党组将以此次学习研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为推动叶县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

7.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深入强化了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和机关例会的组织框架,全面系统地开展了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与研讨活动。4月3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焕东同志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主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内容和深刻内涵进行了详尽而透彻地解读,为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一堂内容丰富、生动实际的党课教育。

完成情况:已整改

8.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训词精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中学习。叶县司法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训词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和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二是发挥引领作用。叶县司法局分别于1月15日和1月22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召同志和党组成员、副局长郝贯华同志,领学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必须深入领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完成情况:已整改

9.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3月18日,叶县司法局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对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和部署,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组织专题培训班。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经叶县司法局党组研究,依托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以线上方式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活动自2024年3月18日起,为期1个月,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开展专题测试。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掌握基本原则要义。同时注重以考促训,督促各机关工作人员多做习近平法治思想模拟试题,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及时纠正错误。

完成情况:已整改

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研究部署。健全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制定全年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4年4月8日,叶县司法局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部署了202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定期汇报总结。2024年3月14日,局党组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汇报。三是强化平台学习。把学习强国平台与日常意识形态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权威、准确、丰富、新颖的学习资源。四是强化舆论导向。积极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在“法治叶县”新媒体平台上转载、发布信息,着力凝聚法治正能量,唱响新时代司法行政好声音。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落实“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履行不到位、督导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接,根据县领导调整情况,拟定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调整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研究后,提请县委印发。二是开展督导考核。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报告内容和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对涉及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完成情况:已整改

12.行政争议化解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加强督导督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叶法政办〔2024〕2号),叶县府院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县长赵国明约谈了行政诉讼败诉部门负责人,县府院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较多部门下发督办通报。县府院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一是加强运用诉前化解,对于尚未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强化运用诉中化解,对于已经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依法促进案结事了。目前,叶县行政争议化解进展良好,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完成情况:已整改

13.推进法治建设存在“盲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成效落实。3月15日,在中共叶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会议上,向各乡镇(街道)再次下发中共叶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叶法办〔2023〕15号),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二是推进试点建设。选取马庄回族乡、龚店镇为推进乡镇法治建设试点,依托基层司法所,从推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重大决策机制、加强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六个方面制定建立工作机制(试行),探索完善乡镇法治建设机构运转路径。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纪律建设偏松偏软,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方面

14.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落实。3月14日,叶县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并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传达相关精神,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明确核心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任务,必须抓紧抓实。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工作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关心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困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强化主体责任。4月9日,叶县司法局党组召开市委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相关股室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四个融入”要求,以严谨、稳重、理性的态度,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纪检监察监督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规定,重大会议及时邀请纪检监察组领导参加,同时,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严格的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定期谈话提醒。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与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谈心谈话,听取对监督对象的反映,发现监督对象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三是强化提醒纠正。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听取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纠正。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疏于检查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局党组全面加强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要求,全部纳入人脸打卡系统,全体机关干部严格落实一天上下班4打卡制度;从严从细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外出报备制度。同时,局党组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不定时工作纪律抽查,2024年3月14日,我们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叶县公证处、叶邑镇司法所、九龙街道司法所、盐都司法所进行突击检查,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督探头”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的纪律和规矩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7.警务督查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督察队伍。高度重视督察队伍的建设与优化,不断强化提升督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经局党组慎重研究,决定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警务督察大队工作。4月15日,叶县司法局党组任命张凯同志为督察大队大队长,王跃、徐跃辉、典永康三位同志为督察大队督察员,推动了警务督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建章立制。为确保督察工作的有序进行,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叶县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警务督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发挥督察职能。充分发挥督察职能,对司法行政系统纪律作风、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通过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以案促改缺乏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纪律观念。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于东辉、石英等7人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叶司文〔2024〕19号)。4月1日,组织召开了以案促改工作会议,教育全体系统干部职工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析案例,剖析个人不足,形成详尽的案例剖析材料。二是坚持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持久地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专题大讨论,并通过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来加强纪律观念。同时,通过举一反三,确保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针对剖析出的制度漏洞和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执纪,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坚决落实廉洁从政承诺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整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将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正式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详细界定了“顽瘴痼疾”问题的具体类型及相应整改措施。同时,明确了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所有工作环节都有明确的规范可依,推动了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0.没有建立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排查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并印发了《叶县司法局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常态化排查机制》,明确规定每年必须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职工认真填写《叶县司法局干部职工自查事项报告表》,确保填报事项、填报程序等符合规范要求。二是加强教化引导。3月11日,叶县司法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纯洁性和公正性。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律师日常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规范管理。积极落实制度上墙工作,明确制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接待流程、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提升服务水平。2024年4月2日,叶县司法局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焕东主持组织召开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法律援助工作股、律师公证与仲裁管理股工作人员暨叶县辖区内三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会议,严格要求全县所有律师遵循工作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2.公职律师配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统筹公职律师资源,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名义下发通知,统筹公职律师资源,1名公职律师可承担多家单位职责。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推行“法律资源共享,统筹高效服务”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叶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法治叶县建设提供保障。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作风建设抓得不严,顽瘴痼疾整治浮于表面

23.民意收集渠道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服务宗旨。深化基层开展调研工作,3月份以来,叶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基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基层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认真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反馈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接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法治叶县”公众号上公布司法局的联系电话,并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有效提高了群众满意度,避免了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结合群众反映的法律服务下基层的呼声,叶县司法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春暖农民工”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次),活动覆盖了叶县的18个乡镇。组织了“法律明白人”春季培训会,邀请了专职律师为“法律明白人”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

完成情况:已整改

24.法律顾问不能充分发挥为群众帮困解难作用

整改情况:由于叶县律师资源匮乏(全县执业律师仅32名),叶县司法局积极向平顶山市司法局进行汇报,请求市司法局统筹协调本市专职律师支持叶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部配备到位。叶县司法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促进了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成情况:已整改

25.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宣传成效显著。积极组织群众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队。通过向18个司法所招募23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全面加强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普法工作。2024年2月,在志愿者的积极协助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各乡镇街道成功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春暖农民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法治意识的普及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八进”活动,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认知度。3月23日,叶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叶公中学成功举办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以法为伴、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充分发挥各基层司法所志愿者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作用,全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法律援助宣传网络,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完成情况:已整改

26.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叶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暨行政诉讼败诉案例集中评查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评查人员对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采取一卷一表的评查形式,查阅执法案件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等,书面记录每卷的问题,做到了行政执法案卷全覆盖。二是开展证件审查。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叶县司法局及时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的通知》,对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审验,目前全县有1345人符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已审验通过。

完成情况:已整改

27.涉嫌虚造人民调解卷宗骗取“以奖代补”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专项调查。2024年3月20日,叶县司法局党组协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专项调查,并约谈了洪庄杨司法所负责人,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依照《叶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劝退涉及案卷的调解员。二是开展专项审查。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郝贯华牵头的“人民调解案卷审核专项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全县各司法所卷宗进行集中全面审查,对调解卷宗存在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列出清单、反馈至人,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职人员调解员大型培训班,安排各基层司法所同步开展,对调解员业务能力、职业素养进行集中培训,现场答疑。每年组织开展调解员年度考核,通过加强管理,调解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完成情况:已整改

28.涉嫌套取法律援助补贴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研讨审核。叶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成立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核定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领导小组的通知》(叶司文〔2024〕24号),在面临疑难复杂案件时,组织局计财装备股、纪检专干以及律师参与审核,对归档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研讨,并对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数额进行严格审核。4月1日,局法律援助工作股召集计财装备股、纪检专干以及河南千丰律师事务所的王龙朋律师,对2024年第一季度的归档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核。二是规范管理使用。以《平顶山市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为遵循,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补贴资金的发放,坚决防止任何涉嫌套取法律援助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法律援助经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完成清理:已整改

29.社区矫正工作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3月26日,叶县司法局举办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岗位练兵”第一期培训班,通过学习《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流程》和系统应用,全面提升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信息化平台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印发了《叶县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工作办法(试行)》,落实“日巡查”和不定时开展信息化核查,包括定位在线情况、生物验证完成情况。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加信息化核查频次,通过电话核查、走访等措施开展监督核查,确保监管无死角,不出现脱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档案自查。按照《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为女性的,矫正小组成员应当有女性成员”的规定,逐一进行排查整改。经排查整改,叶县在册女性社矫对象52名,女性社矫对象矫正小组成员均安排有女性成员,女性矫正小组成员以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女性干部和家属为主,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三是申请报废处置。目前,原社区矫正执法车辆(豫D.D177警)保险理赔工作已完成,因车辆损毁无维修价值,申请车辆报废处置,并按程序上报重新购置社区矫正执法车辆,用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完成清理: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组织建设保障乏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30.领导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2月26日,叶县司法局党组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中共叶县县委组织部申请配备领导班子成员。日前,中共叶县县委研究决定,原叶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张焕东同志任叶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完成情况:已整改

31.选人用人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程序。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干部提拔、推荐、考察、审核、公示等环节,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拓宽用人视野。大力选拔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三是培养储存干部。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敢于担当的后备干部队伍,明确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坚持公平性选拔,通过会议推荐、实名推荐和部门推荐,将综合排名靠前的人员列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通过分管领导和部门同事评议、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将表现优秀的人选纳入青年干部入库培养管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

32.人才培养弱项明显,专业人才匮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沟通。积极扩大公务员选拔规模,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的构成。主动与组织部门、编制管理机构保持密切沟通,高效利用现有编制资源,精心策划并推进202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本年度,叶县司法局计划招录公务员3名,以满足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二是深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等系列活动,致力于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完成情况:已整改

33.人员混编混岗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学习。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4月15日,在叶县司法局党组会议和机关大会上,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入理解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出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干部。二是坚决整改问题。4月15日,叶县司法局党组会议针对人员混编混岗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免去陈湘、宁洋洋的股室负责人职务。

完成情况:已整改

34.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记录混淆

整改情况:始终坚守规范,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对会议记录进行细致入微的管理。坚决执行《党组工作条例》,明确区分了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三重一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本,确保议事界限清晰,避免记录混淆。始终确保每次会议都有详尽的记录,各类会议记录清晰区分。强化了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党组的科学决策和高效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完成情况:已整改

35.基层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形式。认真制定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制定学习计划。3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各支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二是开展教育批评。4月8日,召开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员大会,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支部书记做出了书面检讨,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支部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工作中不出现偏差。三是加强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加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规范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6.民主生活会开展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学习。2024年,我们通过政治轮训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参与民主生活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党组织将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视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予以高度重视。2024年3月14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召亲自部署,并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

37.个别事项未经民主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制度学习。3月14日,叶县司法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程推进会,党组书记、局长张建召带领局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对民主议事决策程序的认识,强化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对于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召开民主决策会议,坚决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防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推进叶县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完成情况: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8.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只议事不议钱,未执行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叶司文〔2024〕14号)的规定,所有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局党组的集体讨论和决策后再予以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在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分管领导发表意见和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再进行表态并全面总结归纳,确保局党组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完成情况:已整改

39.部分支出未经“三重一大”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遵守并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叶司文〔2024〕14号)的相关规定。凡涉及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专项经费、采购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项目经费使用等,均须召集局党组会进行深入讨论、作出决定,以确保各项支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维护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内部审核。所有相关单据须经过计财装备股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主管领导复核签字,并最终由局主要领导批准,确保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下一步,针对市委巡察反馈,叶县司法局党组按县委、县纪委、县委巡察办的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旨在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党建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我们将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整改实效,并将日常工作和党纪学习教育结合,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叶县实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我们将认真倾听、积极吸纳,不断改进和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联系方式:电话0375-8059988;电子邮箱pdsyxsf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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