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 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 落实 情况的通 报
2024-06-14 15:24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中共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 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 整改 落实 情况的通


根据市委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对 中共 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1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中共叶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工作,对标对表认领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措施不够有力,全面从严的氛围没有形成”方面

1.落实上级安排、指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利用党组及各部门“党建+周例会”,以“第一议题”形式及时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4月2日组织开展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的专题理论知识测试1次。4月8日对全院“党建+周例会”记录本进行第一季度督察,将自学篇幅不够、集中学习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分别反馈至各部门并进行整改。 二是 制定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意见》精神的通知,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汇报学习情况。 三是 制定《叶县人民检察院政治轮训计划》,印发《政治轮训学习手册》1期,《党纪学习教育资料》1期,《叶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相关制度学习手册》1期,依托“第一议题”、周四夜校落实政治轮训学习内容,组织全院在编检察干警进行中检网网络政治轮训1次。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全面收集整理各党支部规范开展2024年1月主题教育研讨记录、发言提纲等资料。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自查发现政治部、办公室、第二检察部三个党支部虽按要求开展了2023年10月主题教育研讨,但未及时上交研讨发言记录,已责成以上三个党支部补齐资料;第五检察部党支部在2023年9月虽开展了第一次主题教育交流研讨,但研讨主题不符合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已责成该党支部在2024年4月重新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讨交流活动,并补齐相关资料;第五检察部党支部2023年第二季度党课记录不全,已责成该党支部补齐相关资料。 二是 建立警示教育周讲评机制,院党组利用每周“党建+周例会”集中学习全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重点聚焦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各个院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全体干警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案例谈体会,促使每名干警严守底线,不触碰纪律红线。截止目前,我院共组织警示教育周讲评1305人次。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研究制定2024年第一季度《叶县人民检察院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工作,组织全体干警撰写剖析报告、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学习上级院下发的关于会风会纪的通知2次,促使每名干警严守纪律底线。 三是 持续开展英模学习教育活动,2月29日开展2023年度“检察之星”评选活动,3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表彰会议,并组织21名优秀干警代表上台领奖发言。3月27日印发曹艳群同志、张晓鹏同志事迹学习资料,组织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再次学习英模事迹。今年以来,及时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刊发干警获奖信息7期,充分激励干警对标先进、争做先锋。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

3.理论学习制度落实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坚持“第一时间主动学、第一时间贯彻落实”,截至4月19日,已落实15次,做到每次党组会议都执行“第一议题”,党组会议记录本严格记录了每一次学习。 二是 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计划,利用每周“党建+周例会”及周四夜校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学习研讨质量,第一季度高质效开展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交流。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常态化顽瘴痼疾排查工作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制定《叶县人民检察院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院干警逐项开展自查工作,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 加大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力度,组织全体干警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党政领导干部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去相关部门查询我院干警是否有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上报2024年第一季度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工作总结和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至县委政法委。 三是 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专门研究部署离职人员排查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严格规范在职干警与离职人员来往行为。4月15日 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并印发至各部门组织学习。政治部制定《离职人员违规从业排查表》,组织所有离职人员填报自查。 四是 落实“三个规定”以及上级工作要求,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河南省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正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编印成册,发放至各部门组织专题学习,增进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第一季度对我院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共填报3件。截至4月21日,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共填报5件

整改进步: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成效不够明显,干警履职不到位”方面

1.部分领导与干警履职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严格落实《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工作办法》,持续推进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杜绝纸面办案。2024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案共计28件。 二是 严格执行《平顶山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我院检察官人数,成立员额检察官库,规定联席会议参加人数及参加程序,加强不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延伸各个部门检察职能,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涉法涉诉等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挖掘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强化内部监督,积极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实现对案件跟踪监督,防止权力滥用。2024年以来召开4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的均为疑难复杂案件。 三是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推进派驻检察工作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发展。按照省 检察 院出台的关于检察官信箱的新标准、新要求制作检察信箱并投入使用,达到监室全覆盖,确保驻所检察人员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诉求。日常严格落实派驻检察室岗位责任制,要求派驻检察人员严格按照《检察官驻所制度》《驻所值班制度》,巡察整改工作期间深入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4次,与在押人员谈话10次,充分了解在押人员病情及医疗情况。规范《看守所 志》每日填报情况,避免填报漏项、缺项等问题。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效力,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活动1次,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共发出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采纳率为100%,监督数据全市排名第三,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加大检查在矫人员有无违规外出等脱漏管现象、档案信息是否齐备、请销假制度是否规范、走访工作以及在矫人员思想汇报是否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力度,持续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是 印制 关于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化格式文本,分发至各部门学习,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查活动1次,形成评查报告向全院通报。今年以来,进行流程监控20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案卡填录不规范、不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的情况进行案件流程监控,均已向业务部门反馈并整改到位。 五是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办理处于停滞状态的问题,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组织办案干警学习省检察院《关于健全完善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今年以来,所有案件均严格落实案件受理和办结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截至目前,符合简案条件的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审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六是 办案干警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与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相关法律文书及时准确送达。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系统案件办理的提醒和督促,促使及时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今年以来,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应送达的文书,全部做到该送达即送达,坚决杜绝形式送达。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主要业务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我院在全市受案量总体下降的趋势下,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以贯彻落实整改问题推动各项业务向好发展。第一季度我院四大检察业务运行总体良好稳重有升,立案监督率、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 假暂书面提出监督意见率、综合履职适用率等17项办案质量主要指标位于全市前 。2024年3月,我院办理的郭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故意伤害 、寻衅滋事案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精品案件,该案件起诉书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律文书”,该案件是全市唯一一件精品案件。我院撰写的经验材料《发挥驻中心检察室职能作用打开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局面》被最高检第五检察厅采用转发。 一是 刑事检察工作方面,我院紧扣刑事检察工作考评方案,查漏补缺,深耕细作,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好每一项工作,办案贯彻“如我在诉”的理念,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将认罪认罚工作做到极致,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降低认罪认罚上诉率,目前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80.9%已达标,认罪认罚上诉率低于全市平均值,工作成效显著。持续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通过改进监督方法,用好监督机制,提高立案监督率、追捕追诉率,目前均已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建立员额检察官讨论判决机制,尽可能发现抗诉案源, 增加 抗诉案件数量。2024年3月,依据上级院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法律监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针对16类法律监督案件,围绕六个方面进行逐案评查。 二是 民事检察工作,积极拓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线索来源,提高监督能力,截至目前办理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 三是 行政检察工作,已经向市院争取到涉本县的8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2023年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4件,行政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14件。2024年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0件,行政执法单位作出行政处罚5件,其余5件尚在落实回复期中。 四是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4年以来共办理10起公益诉讼案件,均不属于类案群发,提升了公益诉讼工作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更好的发挥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治理效能。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建立三个法律监督基层服务联络站,辐射县内所有乡镇街道,结合我院送法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把检察听证会开到基层田间地头的活动,加强民意收集机制,并依托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积极收集群众诉求,形成民意问题工作台账,建立叶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长效机制,完善流程管理,闭环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民意收集的“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举行公开听证5件次,送法进校园6场次。 二是 “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台账与主题不符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正在协助市院办理8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以来,办理4起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4年,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叶县 人民 检察院关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方案》并重点围绕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开展活动。 三是 通过查阅资料,2022年承诺事项已在2023年的工作中全部落实到位。2023年我院共接收群众来信36件,均在7日内作出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进行结果性答复。2023年办理3起粮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与相关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年办理11起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截至目前,2024年共办理3起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对于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制度学习,严格按照专款开支范围列支各项经费,杜绝无政策依据的经费支出。安排经办人补充报销的相关资料,补附领取人员名单。 二是 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相关财务报销制度,并对各部门票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执行工会经费管理规定,明确支出对象,并将完整原始凭证附在报销票据上。 三是 关于2023年度结转资金和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建设项目,在2份合同中已经明确了预留质保金的相关条目,并在支付阶段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总金额10%的质保金,半年后工程质量无问题,如约支付质保金。 四是 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学习,对合同内容有空自项的以往招投标项目合同进行完善,在下一步项目建设中规范合同内容填写,严格工程验收手续。 五是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和我院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叶县人民检察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原始单据,对不符合标准发放的差旅经费进行了追缴并已经全部收缴完成。 六是 重新修订完善《叶县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党组会研究通过,下一步依照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要求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检察长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坚决执行应研究尽研究原则,今年共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4次。 七是 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漏填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充申报,目前已经补录完成。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对固定资产台账的管理和更新,严格清查单位全部固定资产,保证帐物相符。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的责任落得不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不牢固”方面

1.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主体责任传导,狠抓制度落实。注重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信心。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持之以恒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召开2024年度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工作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所属部门第一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主管领导进行专题报告,主管院领导对报告出具详实的点评意见,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 二是 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细化落实主体责任。院党组研究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党组成员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到位。根据县纪委工作要求,组织院领导更新了班子成员岗位职权明细一览表、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廉政风险排查登记表,以便更好的明晰职责、规避风险。 三是 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治检要求不走样,安排部署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教育,突出学习教育重点,推进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指导实践,增强法纪意识,保证教育实效。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从抓好抓实考勤签到、落实会风会纪入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常态化。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今年以来,院党组多次研究部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多次向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汇报领导班子配备不齐问题,争取上级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因我院领导班子属于市管领导班子,根据程序其调整配备需要由市委组织部进行实施, 前市检察院正在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推动该项工作,争取早日将我院缺配的1名副检察长调整到位。同时,多次向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请示沟通,协调配备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二是 院党组多次研究中层干部配备问题,积极向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汇报加强中层干部配备情况,党组会议研究了中层正副职调整方案。经过不懈努力,目前,市委组织部已经核定我单位中层职数,叶县人民检察院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正在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积极推进中。 党组经充分研究,广泛征求民主意见,3月18日党组会指定全院八个部门负责人,新指定的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三是 院党组对聘用制书记员相关等级晋升已向市 检察 院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支持,把聘用制书记员职级待遇进一步落到实处。检察长及各部门主管与全院聘用制书记员谈心谈话,了解并解决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困惑,书记员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好转。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关于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问题,积极与县直工委协调推进党组织换届工作,3月18日党组研究指定一名中层干部为机关党委负责人,并主持工作。各支部将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要求,待各部门正副职正式调整完毕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并选优配强新任党支部班子,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 二是 3月29日按照上级要求召开巡察专项整改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报备了召开情况,并请示上级单位派员指导。4名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三大方面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参会领导评价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扎实充分、检视问题深入聚焦、开展批评严肃认真、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是 认真汲取教训、创新措施,切实发挥机关党委监督职能。各支部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指导开展组织生活活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组织生活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收集整理了各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和开展民主民意党员情况以及每名党员的个人剖析材料等,全面提升了组织生活会的质效。 四是 督促各党支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定期、保质、保量地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并努力探索,不断创新,要求各党支部围绕工作要点,结合党员教育、发展党员等工作实际,一般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课定期进行,确保至少每季度一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使“三会一课”制度发挥了更好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加强了党员的教育管理。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 健全和规范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提升各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水平。各支部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 活动等,并做好活动记录。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记录严格审查,各支部严格落实规定动作,坚决杜绝走过场现象。第一季度对各党支部记录本进行督察,对发现党支部存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照整改,截至目前各支部已整改完毕。 二是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院党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别在2024年1月召开2023年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 2024年3月召开了 落实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 ,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剖析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是 通过翻阅查找历史资料,发现缺少2021年机关党员干部“我为群众办实事”10-12月统计表,相关资料已补齐。 四是 严格落实《叶县人民检察院日常管理规定》,强化对干警的监督管理,派驻纪检 监察 组、检务督察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第一季度院领导随机带队抽查4次,检务督察进行会风会纪督查6次,上下班纪律明显好转,未发现干警有违规现象。根据上级院对重大事项系统的相关部署安排,我院第一季度按时向市 检察 院报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每月底督促干警按要求在重大事项系统进行填报,无情况要进行零报告,并对第一季度重大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整改进度 :已完成整改

下一步, 中共 叶县 人民 检察院党组紧紧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子的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 用好用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以 落实 整改为契机推进叶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合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5-8627102;电子邮箱: yxjcy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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