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安排, 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县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工作,并于2024年2月29日将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县信访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逐项整改落实。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共叶县信访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成员带头抓好制度落实。2024年以来,5次党组会议上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严格遵照执行县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2024年以来,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2次。三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加强督学促学,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局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认真领会、准确把握“九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二是按照“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信访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有效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2024年1-5月份,国家信访局登记总量、重复信访量明显下降。三是建立了县信访局科级干部包联机制,定期实地走访、下访、回访,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四是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常态化。2024年5月份,县信访局以《信访工作条例》及信访工作法治化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书法作品征集、专题讲座、集中宣传日活动。五是提高信访案件化解质量。对初信初访案件,压实首接首办责任,确保一次性化解到位;对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积案,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抓实化解进度、化解质量,确保高效化解。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参会范围、议事程序、决策事项,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会专本、专人专记。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三是严格按照《叶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要求,县信访局督查股全面履行督查督办职责,对越级访、重复访突出问题,发放《督办函》《提醒函》。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标准,完善便民措施,实行挂牌上岗,耐心细致接待来访群众。二是按照《河南省信访事项办理业务规范》的要求,围绕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录入、督查督办等环节,加强培训指导,定期抽查通报,督促整改到位,全县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全程跟踪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信访事项办理全过程,确保信访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2.工作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围绕机关管理,县信访局印发了《叶县信访局考勤管理制度》,修改完善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一是实行上、下午签到,上班时间半小时后由办公室负责对签到表收取存档;二是对各类请假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时限,严格履行考勤审批程序,填写《请销假审批单》报办公室进行备案,请假期满,及时返岗,并向准假领导销假,同时报办公室备案;三是规范外出报备,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时,填写《因公外出报备登记表》,注明外出的地点、办理的业务等事由,未注明地点和事由的办公室不予备案;四是加强制度落实,每天明确1名班子成员不定时进行检查。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各项日常公用支出的开支标准及范围,严格财务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按照《叶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对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用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县派驻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认真审核驻村时间,控制报销天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用车登记制度、一车一卡加油制度、非公务时间定点停放制度。五是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坚持由经手人申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原则;财务人员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数字准确、账据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县信访局党组2024年党建责任清单》,推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以来,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评议党员会1次,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二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缴纳地党费进行了补缴,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党费随着工资的涨幅,及时调整、及时收缴。
2.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我县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交流。二是按照《叶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叶县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叶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的要求,2024年5月,对3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调整,依规配置岗位,理顺工作职责。三是按照《叶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借调人员完善了借调手续,并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
3.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定期筛选我县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剖析问题根源,着力整改提升。三是动态调整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和股级干部的权力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加强风险监测,强化预警提醒。
四、巡察整改及以巡促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上次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即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补齐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化解廉政风险,严防问题反弹,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通过进一步整改,财务管理、工作纪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5-8053441;邮政地址:叶县县委219房间;电子邮箱:yqgb20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