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叶县工信局党组进行巡察,并于2023年5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意见反馈后,工信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纠正到位。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系统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二是明确局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带头领学,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三是科学制定本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内容,并做好学习记录。
2.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题教育的宣传和组织,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主题教育的重视度和参与度。二是开展纪律教育知识竞赛活动,教育引导严守纪律规矩,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三是组织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并认真检查党员笔记,对于记录不完整、应付学习的党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做重新记录。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定时召开专项主题会议,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在企业服务中进行延伸,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引导。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每年按上级要求出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四是严格履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周组织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
4.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欠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2023年1月6日,县工信局、县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2022年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叶工信〔2023〕1号),两部门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了2022年度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乡镇(街道)开发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专家审计、项目查重等工作程序,最终确定河南神马催化新材料公司催化剂制备基地建设项目等17个项目(企业)为2022年度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拟对17个项目(企业)奖励资金383万元。同时,积极推荐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省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两家企业拟补助资金2667万元。二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大改造,2022年实施亿元重点技术改造项目7个,新增神马帘子布发展一家智能工厂和隆鑫机车、神马锦纶两家智能车间,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被评为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尼龙科技和平煤联合盐化被评为省级绿色工厂,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上云数达116家。三是打造制造业产业集群。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强基础”、基础产业“补短板”、特色产业“锻长板”、未来产业“抢布局”,全力做好“四张图谱”,将叶县建设成为引领河南、辐射全国,融入世界的尼龙化工、盐化工及聚碳材料制造强县。2022年,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河南省叶县尼龙新材料产业群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被评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叶县荣登全国制造业百强县榜单。四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县科技创新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2022年,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社会研发投资增长2亿元以上,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9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7家,新增13家市级创新平台,1家省级和4家市级星创天地,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2.22亿元,在科技厅登记2项科技成果,入围省科学进步奖。
5.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惠企惠民成效不彰
整改情况:一是深度解读一系列中小企业惠企政策,已将28个县直单位66项惠企政策汇总制成《叶县惠企政策汇编》(上下册)分发给各个企业,推进各项政策尤其是对企业奖补资助政策落实落地。二是调整部分助企服务员和包联企业,进一步补充服务力量,扩大服务面。三是编印我县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和风采录,进一步统计整理我县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目录,建立有关产销资源库,方便县内企业经济循环。四是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依托我县辣椒、韭菜、食用菌、林果、中药材五大产业优势,积极向农户普及科技知识,已发放科技书籍2000本,培训农户3000人,把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动能扩散到田间地头。
6.服务乡村振兴乏力,落实县委工作任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业技能型人才的战略性和适应性培训,培养更多中青年农业行业技术和学科带头人;同时依据《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加强科技特派员动态管理,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不少于5次。二是依据《叶县村级集体经济标准化厂房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和《叶县村级集体经济标准化厂房运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帮扶车间管理,使就业帮扶车间高标准、高质量运营;协同乡村振兴局、移动公司做好视频监控安装工作,接入至“云眼卫士”帮扶车间视频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和成员,并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根据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产业的需求,利用农时对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进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发展产业,带领更多人致富的能力。
7.党组统筹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理清工业发展思路。围绕“工业强县、产业富民”总目标,研究制定了叶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实现路径,将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不断提升工业经济综合竞争力,推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用好“万人助万企”平台。拟定《叶县万人助万企2023年度工作方案》,把“万人助万企”活动重点聚焦到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上来,围绕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攻难点、通堵点、除痛点,打造一流产业链群和产业生态,推动支柱产业优势再造、新兴产业培育壮大。
8.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彻底落实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深度融合工信科技职责,理顺工作关系,提高融合度。二是今年五月中旬通过办公地点合并,以合署办公的形式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使人员、事务融合更加彻底,沟通更加方便,工作效率更加提高。
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县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决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局班子按照“集体领导、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确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0.机关作风有慵懒散慢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和报备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外出,外出后因特殊情况临时调整行程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履职尽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离岗、替岗,并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三是严格落实机关日常管理制度,明确每日值班人员,加强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防范检查,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四是规范签到制、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良作风,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11.防疫物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疫情发生期间,科技系统派驻保安镇余康村、冯庵村、暴沟村、李湾村四个村驻村工作队,针对村中疫情情况,对所帮扶村购买防疫物资进行防范,由于物资发放时未进行明确登记等手续,造成物资发放不规范。对此,县工信局制定了物资发放领取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确保类似现象不再发生。
12.驻村补助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因2019年至2021年期间是脱贫攻坚期,我单位发放驻村补助按照每人每月30天发放(1500元),驻村人员整月在岗。在接到巡察工作小组的通知后,已将其中涉及节假日的天数减去,并于2022年10月21日将退回的驻村补助18150元全部转入国库中心。
13.存在违规支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违规支出问题,反馈问题票据共计17915元,现已全部退还国库。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规范报销手续,保证凭证票据的真实性,每笔支出有经手人签字。三是定期组织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14.超范围支出招待费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对出现的部分招待票据由于时间久,无会议纪要,票据不规范问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核算要求,做到不超标,有经手人,招待事项清楚,做到真实合理。
15.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2018年河南省知识产权局下文取消了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现已取消所有专利资助政策。2019年机构改革后,专利申请属于知识产权工作并已全部划归县市场监管局,不再归县工信局管理。目前县工信局已将历史遗留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不规范问题整改完毕,今后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科技创新资助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叶政〔2020〕17号)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叶政〔2022〕9号)的文件精神和实施细则推动其他奖补资助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完善申请奖补资助资金考核机制。二是确保申请奖补资助资金的流程合规。三是不断完善专家评审、报批程序,做好资金申请前期工作。四是加强会计监督,提高申请奖补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奖补资助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16.经费支出手续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健全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经费支出的规范性。二是要求财务人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合格的原始凭证及时指出,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齐全。
17.无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备案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备案审批制度,政府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采购人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承担主要责任。二是对需采购的大项物品集中在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局采购人员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完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备案线上线下审批手续。三是定期组织对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的登记、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备案审批真实、完整。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8.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加强党务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现已将“三会一课”支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花名册等规范记录。二是加强党建材料的存档和保存,对缺失的材料进行查找、查缺补漏及时整改。三是按照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按照《党章》规定按月足额收缴党费,2017年以来未足额上缴的党员党费,现已全部补缴完毕。其中,工信系统党支部2021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11人,补缴金额为449元,现已全部补缴完毕;科技系统2017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13人,补缴金额为3206.4元;2018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13人,补缴金额为3429元;2019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8人,补缴金额为3709.34元;2020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6人,补缴金额为597.12元;2021年应补缴党费人数为5人,补缴金额为18.6元;科技系统党支部补缴党费共计金额10960.46元,现已全部补缴完毕。
19.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好专项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做到人员全覆盖。三是通过教育宣传,提高党员干部对个人剖析程序的认识和理解,督促其严格按照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0.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县工信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逐条目、逐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确保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三是建立健全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要求真整改、真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下一步,县工信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要求,始终如一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全县工信系统落地生根。欢迎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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