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
2020-11-05 09:25 来源: 叶县纪检监察网站

考 勤 制 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财务管理坚持“集体领导、主管负责、严格审批、手续完备、开源节流、合理开支”的原则。

二、财务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设报账员一名,负责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三、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实行统一管理。对需要增加的经费项目要及时编制临时预算报县政府和财政局审批。各项经费支出都应按先请示后办事的程序办理,所有开支要预先报办公室,杜绝无计划开支。

四、报销审批实行分级管理的办法,2000元以下的开支由主管副书记审批核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开支,由常委会集体研究。

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各室收缴的违纪资金、罚没收入由办公室统一收取,上交财政专户,严禁截留、坐支和挪用。

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发,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因管理不严、丢失物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照价赔偿。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因公外出的合理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及外出培训时要交纳的培训费用),经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签字后方可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八、报账员负责做好财务档案工作,对各种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和预决算等财会档案。现金、会计凭证、账本要妥善保管归档。该销毁的按规定核批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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