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县管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驻叶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各派驻机构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震慑,防止“四风”反弹,现将我县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叶县邓李乡魏王村报账员王丰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问题。2018年至2020年,经魏王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支部书记孙某虎安排报账员王丰仁垫资9750元在春节期间以粉条、现金等方式给村两委干部和老党员发放补助。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22日,王丰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叶县水寨乡政府村建所所长刘江威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9月4日,水寨乡政府村建所所长刘江威在为桃奉村村民董某子办理种植合作社用地手续中提供便利,接受董某子在水寨乡鲜骨汤烩面馆和烧烤店安排的午餐、晚餐宴请,并于午餐后到叶县某KTV唱歌,共消费3500元由董某子支付。2020年12月30日,刘江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3500元。
三、叶县教体局原幼教股股长崔跃辉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8年10月,时任幼教股股长崔跃辉在其子崔某结婚之际,收取九龙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张某礼金200元、昆阳街道大风车幼儿园园长张某礼金200元、廉村镇穆柯寨幼儿园园长邓某蒙礼金500元,共计900元。2021年2月1日,崔跃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900元。
“四风”问题存在顽固性和反复性,上述三起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贴福利,有的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有的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充分说明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三令五申于不顾,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同时,也暴露出邓李乡党委、水寨乡党委、县教体局党组在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上述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表对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中共叶县纪委
2021年6月7日